两天见到两起交通事故

两天见到两起交通事故

三丰 soft张三丰

  1. ==小孩子横穿马路,没看车,车速太快,撞上了==

1、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2、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

3、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

4、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两天见到两起交通事故

扩展资料:

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行为与该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后果。

同样,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某些违法行为也不一定是导致事故的原因。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其行为必须与事故有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认定是技术认定,在确定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时,只需要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事实上属于事故的原因即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摩托车撞大货

==又是车速太快,大货车来不及反应,直接撞上。==

开车出门在外,最主要的就是能安全到家,大多数司机在路上都是很守规矩的,因为一旦违规的话不但要扣分还要罚款。无奈你处处遵守交通规则,时刻小心开车,但还是免不了飞来横祸。说通俗点就是你不撞别人,但是无法保证别人不撞你啊!

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一辆大货车正在路上正常行驶,看车速绝对是不超过60KM/H,再结合周围的环境我感觉这应该是在国外某郊区,大货车的车速绝对谈不上超速。在一个没有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大货车车头顺利的通过路口中间位置。
两天见到两起交通事故

可是就在车尾也准备通过路口中间的时候,一名穿红上衣的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另一路口冲了出来。之所以要用冲出来,是因为摩托车的车速实在是太快了,据我多年的驾驶经验,当时摩托车时速绝对不低于80KM/H。结果可想而知,摩托车一头撞在了大货车的后桥车轮上,摩托车撞上大货车后,车和人都被反弹了出来,就这撞击力度,估计摩托车司机当时就去见上帝了。

两天见到两起交通事故

这么大的撞击力度,大货车司机肯定能感觉到,当即大货车就停了下来。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大货车车头已经过了路中间的位置,这时候两边路口都成了盲区,骑摩托车的男子疏于观察,车速过快,自己撞上了大货车,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不过如果是在国内人命最大,大货车司机肯定还是要赔钱的!我之前就见过,轿车在路边停车位上停着,骑摩托车的人钻到了车底下,最后轿车还是赔了摩托车2000元。不过这个车祸是发生在国外,大货车只是正常行驶,摩托车撞上来却酿成大祸,这个大货车司机还用赔钱吗?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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