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础6-面向对象1

一.对象的定义

对象是事物存在的实体,通常将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静态部分和动态部分,静态部分被称为属性,动态部分被称为行为,通过探讨对象的属性和观察对象的行为来了解对象。

二.类

1.类的定义:具有相同特性和行为的一类事物称为类,类是封装对象的属性和行为的载体;

2.类的主方法:类的入口点,定义了程序从何处开始;并提供对程序流量的控制;

格式: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方法体

}

特点:无返回值;静态的;形参为数组;

3.成员方法:对应于类对象的行为。也称为方法,动态属性。可以有参数。当参数为对象时则建立了类之间的关联关系;

格式:权限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

  方法体  (需要返回值可使用return关键字)

}

4.成员变量:对应于类对象的属性。也称为属性,静态属性。成员变量可以是任意一种类型;

格式:先定义类 ,再定义成员变量。

权限修饰符 class 类名(首字母大写){

  权限修饰符 变量类型 变量名(可以设置初始值,如不设置则会有默认值)

}

5.局部变量:在成员方法内定义的变量,在方法被执行时创建,在方法执行结束时被销毁,在使用时必须进行赋值或被初始化,否则出现编译错误。

6.类之间的关系:

  • 关联关系:定义不明确,关系较弱;
  • 继承关系:什么是一种什么,符合逻辑即可,关键字 extends;
  • 聚合关系:1.聚集:不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2.组合:一个类的组合是必不可少的;
  • 实现关系:只管结果,不管过程;

三.面向对象的特点:

1.封装:是面向对象编程的核心思想,将对象的属性的行为封装起来;类通常对客户隐藏其实现细节,这就是封装的思想;关键字:private/public;

2.继承:类之间的关系被称为关联,继承是关联中的一种,主要利用特定对象之间的共有属性,上级成为父类,下级成为子类,子类的实例都是父类的实例,但不能说父类的实例都是子类的实例;

3.多态:将抽象类对象应用于子类;

四.对象的创建(也称为实例化,造了)

在主方法中格式:类名 对象名 = new 对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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