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java的继承

 为什么要有继承?
 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那个类即可。
 此处的多个类称为子类,单独的这个类称为父类(基类或超类)。可以理解为:“子类 is a 父类”
 类继承语法规则:
class Subclass extends Superclass{ }
 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允许多重继承
 定义:在子类中可以根据需要对从父类中继承来的方法进行改造,也称方法的重置、覆盖。在程序执行时,子类的方法将覆盖父类的方法。
 要求:
 重写方法必须和被重写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称、参数列表和返回值类型。
 重写方法不能使用比被重写方法更严格的访问权限。
 重写和被重写的方法须同时为static的,或同时为非static的
 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不能大于父类被重写方法的异常
 在Java类中使用super来调用父类中的指定操作:
 super可用于访问父类中定义的属性
 super可用于调用父类中定义的成员方法
 super可用于在子类构造方法中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 注意:
 尤其当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可以用super进行区分
 super的追溯不仅限于直接父类
 super和this的用法相像,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父类的内存空间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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