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中定义自己的对象

在C++的类定义中,是不能够在类中定义自身类的对象的,但是可以定义自身类的指针对象和引用。

class A
{
    
    
public:
 A ()
 {
    
    
  cout<<"Constructor method."<<endl;
 };
 A a;
};
 
void main()
{
    
    
 A aa;
}

以上代码编译提示错误

‘a’ : uses ‘A’,which is being defined。

如果把a换成*a就可以了。

而java就可以在类中定义自身类的对象。

class A{
    
    
  public A aa;
 }

这样的代码可以顺利编译,但是如果在定义的时候创建了对象实例,则也会编译失败的。

class A{
    
    
  public A aa = new A();
 }

提示错误:

Exception in thread "main"java.lang.StackOverflowError at
test1$abc.(test1.java:4)

很明显,堆栈溢出了。
为什么呢?其实以上问题的本质是一致的,就是是创建对象实例的时机问题。
在C++中,在定义对象的时候就创建了对象的实例,即分配了对象的内存空间。所以,如果在定义的时候就定义自身类的对象,就会导致递归创建对象的现象,创建了对象aa,因为aa是一个A类的实例,那么aa中还有一个aa对象,还要创建一个aa对象,为其分配内存…………,这样就会导致递归创建对象,结果就是内存被消耗殆尽。
在java中,只有调用new的方法才能创建对象的实例,在内存中分配对象的空间。对象只有在new时才能创建对象实例,所以类中可以定义自身类的对象。如果把上例修改成令一个类的实例,则不会有任何问题。

class A{
    
    
  public B bb = new B();
}

这样的代码是可以编译并运行的。
但如果在java的类中用new创建自身的对象时,将其声明为static则是可以的。这是因为static成员只在类的对象被创建或类的静态成员(方法)被调用时进行一次初始化,其后即再不创建和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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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Fei20140908/article/details/1085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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