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散数学知识汇总

离散数学笔记

第一章 命题逻辑

合取

析取

定义 1. 1.3 否定:当某个命题为真时,其否定为假,当某个命题为假时,其否定为真

定义 1. 1.4 条件联结词,表示“如果… …那么……”形式的语句

定义 1. 1.5 双条件联结词,表示“当且仅当”形式的语句

定义 1.2.1 合式公式

(1)单个命题变元、命题常元为合式公式,称为原子公式。

(2)若某个字符串 A 是合式公式,则

A、(A)也是合式公式。

(3)若 A、B 是合式公式,则 A

B、A

B、A

B、A

B 是合式公式。

(4)有限次使用(2)~(3)形成的字符串均为合式公式。

1.3等值式

1.4析取范式与合取范式

将一个普通公式转换为范式的基本步骤

1.6推理

定义 1.6.1 设 A 与 C 是两个命题公式, 若 A → C 为永真式、 重言式,则称 C 是 A 的有

效结论,或称 A 可以逻辑推出 C,记为 A => C。(用等值演算或真值表)

第二章 谓词逻辑

2.1、基本概念

∀:全称量词 ∃:存在量词

一般情况下, 如果个体变元的取值范围不做任何限制即为全总个体域时, 带 “全称量词”的谓词公式形如"∀x(H(x)→B(x)),即量词的后面为条件式,带“存在量词”的谓词公式形如∃x(H(x)∨WL(x)),即量词的后面为合取式

例题

R(x)表示对象 x 是兔子,T(x)表示对象 x 是乌龟, H(x,y)表示 x 比 y 跑得快,L(x,y)表示x 与 y 一样快,则兔子比乌龟跑得快表示为: ∀x∀y(R(x)∧T(y)→H(x,y))

有的兔子比所有的乌龟跑得快表示为:∃x∀y(R(x)∧T(y)→H(x,y))

2.2、谓词公式及其解释

定义 2.2.1、 非逻辑符号: 个体常元(如 a,b,c)、 函数常元(如表示

的 f(x,y))、 谓词常元(如表示人类的 H(x))。

定义 2.2.2、逻辑符号:个体变元、量词(∀∃)、联结词(﹁∨∧→↔)、逗号、括号。

定义 2.2.3、的定义:个体常元、变元及其函数式的表达式称为项(item)。

定义 2.2.4、原子公式:设 R(

)是 n 元谓词,

是项,则 R(t)是原子公式。原子公式中的个体变元,可以换成个体变元的表达式(项),但不能出现任何联结词与量词,只能为单个的谓词公式。

定义 2.2.5 合式公式:(1)原子公式是合式公式;(2)若 A 是合式公式,则(﹁A)也是合式公式;(3)若 A,B 合式,则 A∨B, A∧B, A→B , A↔B 合式(4)若 A 合式,则∀xA、∃xA 合式(5)有限次使用(2)~(4)得到的式子是合式。

定义 2.2.6 量词辖域:∀xA 和∃xA 中的量词∀x/∃x 的作用范围,A 就是作用范围。

定义 2.2.7 约束变元:在∀x 和∃x 的辖域 A 中出现的个体变元 x,称为约束变元,这是与量词相关的变元,约束变元的所有出现都称为约束出现。

定义 2.2.8 自由变元:谓词公式中与任何量词都无关的量词,称为自由变元,它的每次出现称为自由出现。一个公式的个体变元不是约束变元,就是自由变元。

注意:为了避免约束变元和自由变元同名出现,一般要对“约束变元”改名,而不对自由变元改名。

定义 2.2.9 闭公式是指不含自由变元的谓词公式

从本例(已省)可知, 不同的公式在同一个解释下, 其真值可能存在, 也可能不存在, 但是对于没有自由变元的公式(闭公式),不论做何种解释,其真值肯定存在

谓词公式的类型:重言式(永真式)、矛盾式(永假式)、可满足公式三种类型

定义 2.2.10 在任何解释下,公式的真值总存在并为真,则为重言式或永真式。

定义 2.2.11 在任何解释下,公式的真值总存在并为假,则为矛盾式或永假式。

定义 2.2.12 存在个体域并存在一个解释使得公式的真值存在并为真,则为可满足式。

定义 2.2.13 代换实例 设

是命题公式

中的命题变元,

是 n 个谓

词公式,用

代替公式

中的

后得到公式 A,则称 A 为

的代换实例。

A(x)∨﹁A(x),∀xA(x) ∨﹁∀ xA(x)可看成 p ∨﹁ p 的代换实例,A(x) ∧﹁A(x),∀xA(x) ∧﹁ ∀x A(x)可看成 p ∧﹁ p 的代换实例。

定理 2.2.1 命题逻辑的永真公式之代换实例是谓词逻辑的永真公式, 命题逻辑的永假公式之代换实例是谓词逻辑的永假式。(代换前后是同类型的公式)

2.3、谓词公式的等值演算

定义 2.3.1 设 A、B 是两个合法的谓词公式,如果在任何解释下,这两个公式的真值都相等,则称 A 与 B 等值,记为 A ó B。

当 AóB 时,根据定义可知,在任何解释下,公式 A 与公式 B 的真值都相同,故 A↔B 为永真式,故得到如下的定义。

定义 2.3.2 设 A、B 是两个合法谓词公式,如果在任何解释下, A↔ B 为永真式, 则 A与 B 等值,记为 A ó B。

一、利用代换实例可证明的等值式(p↔﹁﹁p 永真,代换实例∀ xF(x) ↔﹁﹁∀ xF(x)永真)

二、个体域有限时,带全称量词、存在量词公式的等值式

:若D={

},则∀ xA(x) ó A(

)∧A(

)∧…∧A(

)

三、量词的德摩律

1、﹁∀xA(x) ó ∃x﹁A(x) 2、﹁∃xA(x) ó ∀x﹁A(x)

四、量词分配律

1、∀x(A(x)∧B(x)) ó ∀xA(x)∧∀xB(x) 2、∃x(A(x)∨B(x)) ó ∃xA(x)∨∃xB(x)

记忆方法:∀与∧,一个尖角朝下、一个尖角朝上,相反可才分配。2 式可看成 1 式的对偶式

五、量词作用域的收缩与扩张律

A(x)含自由出现的个体变元 x,B 不含有自由出现的 x,则有:

1、∀/∃(A(x)∨B) ó ∀/∃A(x)∨B 2、∀/∃(A(x)∧B) ó ∀/∃A(x)∧B

对于条件式 A(x) ↔B, 利用 “基本等值一” 将其转换为析取式, 再使用德摩律进行演算

六、置换规则

若 B 是公式 A 的子公式,且B ó C,将 B 在 A 中的每次出现,都换成 C 得到的公式记为 D,则 A óD

七、约束变元改名规则

将公式 A 中某量词的指导变元及辖域中约束变元每次约束出现,全部换成公式中未出现的字母,所得到的公式记为 B,则 A ó B

证明步骤:

2.4、谓词公式的范式

从定理证明过程,可得到获取前束范式的步骤:

(1)剔除不起作用的量词;

(2)如果约束变元与自由变元同名,则约束变元改名;

(3)如果后面的约束变元与前面的约束变元同名,则后的约束变元改名;

(4)利用代换实例,将→、↔转换﹁∨∧表示;

(5)利用德摩律,将否定﹁深入到原子公式或命题的前面;

(6)利用量词辖域的扩张与收缩规律或利用量词的分配律,将量词移到最左边

2.5、谓词推理

定义 2.5.1 若在各种解释下

只能为真即为永真,则称为前提

可推出结论 B。

定义 2.5.2 在所有使

为真的解释下,B 为真,则称为前提

可推出结论 B。

谓词逻辑的推理方法分为以下几类:

一、 谓词逻辑的等值演算原则、 规律: 代换实例、 量词的德摩律、 量词的分配律、 量词

辖域的扩张与收缩、约束变元改名。

二、 命题逻辑的推理规则的代换实例, 如假言推理规则、 传递律、 合取与析取的性质律、

CP 规则、反证法等。

三、谓词逻辑的推理公理

第三章 集合与关系

3.1、基本概念

在离散数学称 “不产生歧义的对象的汇集一块” 便构成集合。常用大写字母表示集合, 如 R 表示实数, N 表示自然数, Z 表示整数, Q 表示有理数,C 表示复数。描述一个集合一般有 “枚举法” 与 “描述法” , “枚举法”。元素与集合之间有“属于

”或“不属于

”二种关系。

定义 3.1.1 设 A,B 是两个集合,如果 A 中的任何元素都是 B 中的元素,则称 A 是 B

的子集,也称 B 包含于 A,记为 B

A,也称 A 包含 B,记为 A

B。

3.2集合运算性质

定义 3.2.1 设 A、B 为集合,A 与 B 的并集 A

B、A 与 B 的的交集 A

B、A-B 的定

义:A

B={x|x

A

x

B},A

B={x|x

A

x

B},A-B={x|x

A

x

B}

定 义 3.2.2 设 A、 B 为 集 合 , A 与 B 的 对 称 差 , 记 为 A

B={x|(x

A

x

B)

( x

A

x

B)}= A

B - A

B。

定义 3.2.3 设 A、B 是两个集合,若 A

B、B

A 则 A=B,即两个集合相等。

幂等律 A

A=A、A

A=A

结合律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交换律 A

B=B

A、A

B=B

A

分配律 A

(B

C)=(A

B)

(A

C)

A

(B

C)=(A

B)

(A

C)

同一/零律 A

Ø = A、A

Ø= Ø

排中/矛盾律 A

A=E、A

A= Ø

吸收律(大吃小) A

(B

A)=A、 A

(B

A)=A

德摩律

(A

B)=

A

B 、

(A

B)=

A

B

双重否定

A=A

3.3、有穷集的计数

定理 3.3.1 二个集合的包含排斥原理 |

| = |

| + |

| - |

|

3.4、序偶

定义 3.4.2 令<x,y>与<u,v>是二个序偶,如果 x=u、y=v,那么<x,y>=<u,v>即二个序偶相等。

定义 3.4.3 如果<x,y>是序偶,且<<x,y>,z>也是一个序偶,则称<x,y,z>为三元组。

3.5、直积或笛卡尔积

定义 3.5.1 令 A、B 是两个集合, 称序偶的集合{<x,y>|x

A, y

B}为A与B的直积或笛卡尔积,记为 A

B。

如:A={1,2,3},B={a,b,c}则A

B={1,2,3}

{a,b,c}={<1,a>,<1,b>,<1,c>,<2,a>,<2,b>,<2,c>,<3,a>,<3,b>,<3,c>}

直积的性质

1、A

(B

C)= A

B

A

C

2、A

(B

C)= A

B

A

C

3、(B

C)

A = B

A

C

A

4、(B

C)

A = B

A

C

A

5、A

BóA

C

B

C ó C

A

C

B

6、A

B,C

DóA

C

B

D

定义 3.5.2 令

是 n 个集合,称n元组的集合{<

>|

},为

的直积或笛卡尔积,记为

3.6、关系

定义 3.6.1 称直积中部分感兴趣的序偶所组成的集合为“关系” ,记为 R。

在直积{1,2,3,4,5,6,7,8}

{1,2,3,4,5,6,7,8}中, 只对第 1 个元素是第 2 个元素的因数的序偶感兴趣,即只对R={<1,1>,<1,2>,<1,3>,<1,4>,<1,5>,<1,6>, <1,7>,<1,8>, <2,2>,<2,4>, <2,6>, <2,8>, <3,3>,<3,6>,<4,4>,<4,8>,<5,5>,

<6,6>,<7,7>,<8,8>},R

A

A(A={1,2,3,4,5,6,7,8})

定义 3.6.2 如果序偶或元组属于某个关系 R,则称序偶或元组具有关系 R。

关系图,关系矩阵

3.7、关系的复合

定义 3.7.1 若关系 F

A

A,关系 G

A

A,称集合{<x,y>|

t 使得<x, t>

F,<t,y>

G}

为 F 与 G 的复合,记为 F

G。

例题 3.7.1 令 A={1,2,3},F={<1,1>,<1,2>} G={<2,2>,<1,3>,<1,1>}则

解: F

G={ <1,3>,<1,1>,<1,2>} ,G

F={<1,2>,<1,1>}, 因此关系的复合不满足交换律。

采用复合的定义去计算,只适合于人工计算,为了编程实现,故采用矩阵表示关系。

说明:

的第 i 行与

的第 j 列相乘时,乘法是合取

,加法是析取

,如 MF 的 1 行与 MG

的第 3 列相乘是:(1

1)

(1

0)

(0

0),结果为 1。

定义 3.7.2 若关系 F

A

A,称集合{<y,x>|<x,y>

F }为 F 的逆,记为

例题 3.7.2 令 A={1,2,3},F={<1,2>,<1,3>,<2,1>},则

={ <2,1>,<3,1>,<1,2>}。

3.8、关系的分类

定义 3.8.1 若

都有<x,x>

R,则R是自反关系。(自己到自己的关系全属于R)

定义 3.8.2 若

都有<x,x>

R,则 R 是反自反的。(自己到自己的关系全不属于R)

定义 3.8.4 如果所有形如<x,x>的序偶都在关系 R 中, R 也只有这种形式的序偶, 则称 R为恒等关系,记为

对于恒等关系而言,其关系矩阵是单位矩阵,即其主对角线全是 1,其他位置全是 0,对关系图是每个点都有自旋,仅只有自旋,没有其他边。

定义 3.8.5 令关系R

A

A,如果当<x,y>

R 时<y,x>

R,则称 R 为对称关系

定义 3.8.6 令关系R

A

A,如果当<x,y>

R 且x

y时<y,x>

R, 则称 R 为反对称关系

定义 3.8.8 令关系R

A

A,若当<x,y>

R,<y,z>

R时有<x,z>

R,则称R为可传递关系

从R

R 的关系矩阵可知,其非0元素在R的关系矩阵都出现,即

,凡满足这个不等式的关系,肯定为可传递关系。

所以不可传递。

从R

R的关系矩阵可知,其非0元素出现在(1,1),(1,3),(2,2),(2,4),在 R 的关系矩

阵都没出现,不满足

,不可传递关系。

3.9、关系的闭包

将关系矩阵的主角线上全部变成 1, 即得到其自反闭包的关系矩阵, 从而可得到其自反闭包。

3.10、等价关系与集合的划分

定义 3.10.1 设R

A

A,如果 R 是自反、对称、可传递的关系则称为等价关系

定义 3.10.2 设R

A

A,如果 R 是等价关系, B

A, B 中任意二个元素之间都有关系R,则 B 是一个等价类

定义 3.10.3 设R

A

A,R是等价关系,

是基于 R 得到的等价类,则称集合{

}为 A 关于 R 的商集,记为 A/R。

定义 3.10.3 若

是 A 的子集,若

,并且

,则称

是A的一个划分

定理 3.10.1 设R

A

A,R 是等价关系,

是利用 R 得到的 k 个不同的等价类,则

为集合 A 的划分。

定理 3.10.2 设

是A 的划分, R=

, 则 R 是等价关系。

3.11、偏序关系

定义 3.1 1.1 设R

A

A,如果 R 是自反、反对称、可传递的关系则称为偏序关系

如:R 是实数中小于等于关系,则R是偏序关系。

定义 3.1 1.2 设R

A

A,R 偏序关系,x 与 y 是 A 中的元素,若序偶<x,y>与<y,x>至少有一个在 R 中,则称 x 与 y 可比

定义 3.1 1.3 设R

A

A,R 偏序关系,若 A 中任意二个元素都可比,则称 A 为全序关系或线序关系。

定义 3.1 1.4 设R

A

A,R 偏序关系,将关系图绘制成所有箭头都朝上,然后去掉所有箭头、去掉自旋边、去掉复合边,得到关系图的简化形式,称为哈斯图

定义 3.1 1.5 在哈斯图中,如果某个元素 y 在元素 x 的直接上方,则称 y 盖住了 x。记COVA={<x,y>}

定义 3.1 1.6 设R

A

A,R 偏序关系,将偏序关系与集合 A 一块称为偏序集,记为<A,R>,表示是 A 上的偏序关系。以后说偏序关系时,可简单地说偏序集<A,R>。

定义 3.1 1.7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

都有<x,y>

R,则称 y 是最大元。即最大元与 B 中每个元素都可比,并且都比其大。

定义 3.1 1.8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

都有<y,x>

R,则称 y 是最小元。即最小元与 B 中每个元素都可比,并且都比其小。

一个子集中没有最大元或最小元时,可能存在极大元或极小元。

定义 3.1 1.9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不存在 x

B 使得<y,x>

R,则称 y是极大元, 即B中不存在比y“大”的元素。 即极大元与 B 中有些元素是否可比不做要求。

定义 3.1 1.10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不存在x

B 都有<x,y>

R,则称 y是极小元,不存在比 y 小的元素。即极小元与 B中元素是否可比不做要求。

定义 3.1 1.1 1 在偏序集<A,R>中,B

A,y

B,若任意x

B都有<x,y>

R,则称y是B 的上界。与 B 中每个元素都可比,并且都 B 中的元素大。

3.12、其它关系

定义3.6.1 给定集合A上的关系ρ,若ρ是自反的对称的,则称ρ是A上的相容关系。

定义3.6.3 给定非空集合A,设有集合S={

},其中

,i=1,2,…,m,且

,则称集合S称作A的覆盖。

定理3.6.1 给定集合A的覆盖,

,由它确定的关系:

是相容关系。

定义3.7.1 设R为定义在集合A上的一个关系,若R是自反的,对称的,传递的,则R称为等价关系。(显然等价关系一定是相容关系)。

定义3.7.2 设给定非空集合A,若有集合S={

},其中

(i=1,2,…,m),且有

,同时有

,则称S为A的一个划分。(所有子集的并为A,且子集的交为空,则这些子集组成的集合为A的一个划分,覆盖中,子集的交集可不为空)

等价类

商集

偏序关系(自反性,反对称性,传递性)

,哈斯图,可比的,元素y盖住元素x,全序关系,极大元,极小元,最大元,最小元

拟序关系(反自反的,传递的)

第四章 代数系统

定义 4.3.1 设°是集合 S 上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 x°y=y°x,则称°在 S 上是可交换的,或者说运算°在 S 上满足交换律

定义 4.3.2 设°是集合 S 上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x°y)°z=x°(y°z),则称°在 S上是可结合的,或者说运算°在 S 上满足结合律

定义 4.3.3 设°是集合 S 上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 x°x=x, 则称°在 S 上是幂等的,或说运算°在 S 上满足幂等律。

定义 4.3.4 设°与*是集合 S 上的二种运算,若

都有 x*(y°z)=(x*y)°(x*z)与(y°z)*x=(y*x)°(z*x),则称*对°是可分配的

定义 4.3.5 设°与*是集合 S 上的二种可交换的二元运算,若

都有 x*(x°y)=x 与x°(x*y)=x 则称*与°是满足吸收律,内外二种运算不一样,运算符内外各出现一次,以多吃少。

广群:

半群

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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