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数字资产时代,并将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我国具有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等多种优势,因此数字经济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多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强化信息技术的前沿布局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随着新一轮信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深入推进,数字化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愈发明显。

      研究表明,数字化程度没提高10%,人均GDP将增长0.5%至0.62%。因此,我国正在不断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化数字化步伐,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赋能传统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升级,通过技术和应用创新激活新的业态和模式,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数据已经被确立为我国的五大生产要素之一,它是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基础。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就像新时代的石油一样,通过强大的计算机能力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和生产力。为了实现数据的要素价值,需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促进数据的合规流通和高效使用,为实体经济提供赋能支持。

        尽管我国拥有海量数据,但在数据权利、流通、交易、使用、治理等环节上海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探讨和实践才能逐步成熟。如果缺乏相关动力,推动这一过程就会较为缓慢。例如,当前的数据资产的权利相关方面仍然存在模糊性。数据资产的主体在生产到流通的过程中具有多重性,此外,还缺乏统一的定价标准和健全的数据资产交易机制,这就使得数据资产的价值无法量化。

       因此,尽管我国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但法律上关于数据资产权利的障碍以及市场上关于数据资产估值与交易的关键问题令企业缺乏开发数据资源的积极性。现在,允许数据资源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进行会计处理,这项规定将产生巨大而广泛的经济利益,将极大推动企业致力于数据资源的变现,进而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的发展和壮大。如果数据资产能够入表,将改善和优化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政府和企业将更加重视数据资产的价值挖掘和使用,推动数据制度的完善和治理进步,带动与数据要素相关的产业大发展。

        数据资产入表的前提是数据资产的确权和信息披露,这将极大地推动数据治理和数据产业的发展。数据资产入表意味着需要披露数据资源的信息,有助于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提高企业在数据资产领域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完整、准确地反映企业在数据要素上的投入成本,并进行合理定价,促进数据要素市场的交易;有助于促进数据资源的管理和利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推动数据资产的流动和共享。最终,那些先行者企业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其他企业积极参与并加快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快速高质量发展。

        然而,我们必须始终牢记的是,我们不是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也不是为了制造一个纯粹的数据资产交易市场而脱离实际应用。我们是借助数字化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和倍增作用,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这将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双循环",最终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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