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之痛:暴力与名誉的挣扎,阿珍的离婚之路

在一个寂静的湖北孝感市小巷里,阿珍静静地诉说着她的故事。这不仅仅是一个关于婚姻破裂的故事,更是一个女性在家庭暴力与名誉毁损之间艰难挣扎的历程。从性格不合到频繁的暴力冲突,阿珍和阿启的婚姻似乎早已名存实亡。如今,阿珍决定勇敢地走出阴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寻求解脱和自由。她的眼中闪烁着决心,而她的心中却充满了无尽的痛苦和无奈。

这场看似普通的离婚案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家庭纷争和情感纠葛?阿珍的离婚之路又将如何展开?让#我们揭开这起婚姻悲剧的序幕,探寻阿珍追求幸福与尊严的艰难之旅。

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阿珍,女,现年46岁,汉族,无业,现住湖北孝感市(略)。

被告:阿启,男,现年46岁,汉族,个体,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双方有共有财产房屋一套,即位于老十字街门面两间砖瓦房约80平方米,要求判给两个儿子一人一间。

3、要求被告对原告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给予相应补偿。鉴于长子阿雄已结婚不要求补偿外,次子阿伟现年20岁,待其结婚时,被告需向原告支付3至5万元费用,用于原告筹办次子婚事。

事实和理由

经人介绍,原告与被告于*年冬结婚,于*年3月生育长子阿雄,现已25岁,并已结婚;原被告双方于*年生育次子阿伟,现年20岁,打工,未婚。

原告请求离婚的主要理由是:一是双方性格不和,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动手打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将原告打得遍体鳞伤。去年春,被告曾挥舞拳头将原告眼睛打得青黑,失明达一周时间;最近又用凳子砸原告,将原告腰部打得青紫。二是被告经常指责原告未做事,并声称要原告“滚”,而且还侮辱原告,败坏原告名誉。

综上,原、被告虽为夫妻,但被告对原告动辄打骂,并侮辱原告人格,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灭。原告实在不能忍受如此有名无实的婚姻和精神痛苦,为此,特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决。

此 致:

**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一月二十五日

作者点评:原告阿珍坚决请求离婚,理由深刻且令人震惊。在她的婚姻中,性格不和导致丈夫阿启脾气暴躁,频繁施暴,家庭暴力成为家常便饭。去年春天,阿启的拳头让阿珍眼睛青黑、失明一周;最近又用凳子砸伤腰部,使其青紫难当。更为恶劣的是,阿启不仅经常指责阿珍无所作为,甚至声称要她滚出家门,还侮辱她、败坏她的名誉。家庭暴力是婚姻之大忌,它不仅是对妻子的身心摧残,更是对婚姻关系的极度不尊重。阿珍的遭遇警示我们,婚姻不是暴力的避风港,而是应该成为爱与尊重的港湾。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我们必须警醒,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守护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尊严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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