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一个法则

刚开始学设计模式的时候
搜索了各种博客资料
总是说六大设计原则
但是在看刘伟主编的《设计模式》的时候,却看到了七种……
以为是后来加的呢
后来仔细看了看刘伟主编的《设计模式》
顿时感觉好像可以这么理解
总共是六大原则加一个法则……
以下是这六个原则一个法则的名称与定义
(1)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一个对象应该只包含单一的职责,并且该职责被完整封装在一个类里。这个从目的上很好理解,就是为了达到高聚合低耦合这个目的的。
(2)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通俗地讲就是不允许修改原来的代码,但是可以增加功能。
(3)里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用白话来讲就是能使用父类的地方就能应当能使用子类替换。
(4)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它们都应该依赖抽象。即针对接口编程,不针对实现编程。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于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通俗地讲,就是接口不能太大,应该将大接口细分。
(6)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尽量使用对象来组合,而不是通过继承来表达复用的目的。
(7)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这个法则厉害了,它有以下三种经典的定义①不要和“陌生人”说话②只与你的直接朋友通信③每一种软件单位对其他的单位都只有最少的知识,而且局限于那些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软件单位。
对于迪米特法则,又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结合别称与定义,我们应该不难理解迪米特法则是干嘛的。
【注】关于这几个原则法则,只有通过代码实例才能得到更好的理解与掌握,这里只是给出了简单的定义。

这个博主很懒,就写了这么多,如有错误,望大家不吝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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