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员调解下的赔偿咋就成了敲诈勒索?

                       政府人员调解下的赔偿咋就成了敲诈勒索?

                                                    2018-05-17  作者 ;桥头

        备受社会关注;揭阳市访民黄裕填涉嫌敲诈勒索“问题氧”公司“4 万元”,由于案情复杂,经过二次改期终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点在榕城区人民法院开庭。这是因举报“问题氧”而第二次被抓的有关案件,黄裕填一审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榕城区人民法院一审(2018)粤5202刑初73号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黄裕填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5月8日红歌会网)

 

       揭阳“问题氧”案件之所以引发网民关注,关键性问题还在于此案中的“问题”并没有解开。作为当事人又是“问题氧”受害人之子的访民黄裕填,因为反复上访、举报问题氧企业,而遭遇了牢狱之灾,原因居然是因为“敲诈勒索”,非其举报的“问题氧”是否真正存在问题。

      不可否认,当前的维稳形势还比较严峻,不排除个别上访人利用了基层政府领导害怕其越级非法上访的弱点,便以此相要挟而要求政府或者企业支付一定数额的钱,否则其就越级上访。一些基层政府领导为了稳住上访人,往往迫于无奈也会支付。这就引发了讨论。

       但此案很明显存疑,而且揭阳“问题氧”事件并非访民黄裕填揭开的这个盖子。2013年至2014年由省台连续深度报道,揭露揭阳一企业涉嫌 “工业氧混充医用氧”事件。详见;《医用氧气与工业氧气混充》,《消费者报告之揭阳工业氧冒充医用氧 人命关天》,所体现的是该公司长期有证向无证企业购买工业氧以次充好生产、销售属假药。不但企业心知肚明,作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也早已知晓压案不查。黄裕填见报后便开始维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和在网上发帖为其父亲之前吸氧和众多病人消费者讨个说法问个明白。

       更为蹊跷的是黄裕填称:2015年3月17日第一次被抓时,手机号码13713956211的通话记录,充分证明林某忠委托黄某蓬转交的“4万元”,是在政府工作人员主持下所谓调解的赔偿款。判决书显示,黄裕填父亲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4日,在梅云卫生院住院治疗 ,未体现涉及治疗期间及在家吸氧的客观事实,而这一事实,是确定黄裕镇得到赔偿款是否合法的关键? 倘若有消费过医院氧气那么应该属于消费者与生产者关系,如果没有吸过氧气那就另当别论了,这需要二审法院开庭审理进一步调查清楚。

 

       事实上,近年来访民“敲诈勒索”政府案件也是层出不穷:2015年5月,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检察院指控,肖蕴苓伙同儿子郭洪伟,采用进京上访等为威胁或要挟手段,多次敲诈勒索吉林市公安局共计33.8万元。此外,二人还多次采用两会期间进京上访为威胁,多次敲诈勒索铁东区政府1.5万元。

       2016年6月,铁东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手段,逼使吉林市公安局和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给其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上述“敲诈政府”案中,检方指控的“敲诈款”基本上为访民与当地政府书面约定的救助款或赔偿金,或者是上访者索要的上访花费等经济损失,而作为被敲诈一方的相关政府部门,多为迫于“压力”,满足了对方的“无理要求”。

       但政府能否因访民上访而“被敲诈”一直饱受争议,一些地方法院,对于此类访民被控敲诈勒索的案件则作出了无罪判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就曾表示“如果上访诉求是合法的,那么地方政府没有理由受一个合法行为的胁迫。如果上访诉求是非法的,地方政府更不应该向非法行为屈服,进而处分公共财产。将政府作为敲诈勒索罪的被害人,会在法规范的评价上造成混乱。”

      同理,本案即是如此。黄裕填与“问题氧”公司的和解是基于消费者与生产者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是在政府工作人员主持下,调解获得的赔偿款,是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见。政府人员调解下的赔偿咋就成了敲诈勒索?

       最近,还未尘埃落定的“鸿茅药酒”事件,就因为跨省抓捕,就引发舆论高度质疑,专家、学者、网民都呼吁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公器别被私有化。如“问题氧”案件,在事实未清楚之前,在问题还有争议之时,有关部门就公开宣称当事人“敲诈勒索”罪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这在程序上就存在问题。

       地方企业和当地机关部门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毫无疑问对双方以及民生福祉都有利,但这样的合作如何控制在一个合理合法的范围内,形成良性健康的政商关系,而不是地方机关一味为企业背书,是需要认真考量的。

       依法治国需要的是良法、善治,离不开的是执法者和群众的良性互动。同样,面对揭阳“问题氧”案件中种种存疑,面对网络的质问声,当地有关部门应该主动回应,以公正、科学的态度予以审核。即使黄裕填不断上访质疑、举报“问题氧”在客观上损害到企业的商业利益,那么也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希望当地能够让“问题氧”事件,变坏事为好事,努力增强全民依法治善理念,开启我国全新的“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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