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选择器?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选择器{
样式;
}
在{}之前的部分就是“选择器”,“选择器”指明了{}中的“样式”的作用对象,也就是“样式”作用于网页中的哪些元素。
1.、标签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其实就是html代码中的标签。如<html>、<body>、<h1>、<p>、<img>
。例如下面代码:
p{font-size:12px;line-height:1.6em;}
上面的css样式代码的作用:为p
标签设置12px字号
,行间距设置1.6em
的样式。
2、类选择器
类选择器在css样式编码中是最常用到的
语法:
.类选器名称{css样式代码;}
主语:
1、英文圆点开头
2、其中类选器名称可以任意起名
(但不要起中文噢)
使用方法:
第一步:使用合适的标签把要修饰的内容标记起来,如下:
<span>我叫xxx</span>
第二步:使用class=”类选择器名称”为标签设置一个类,如下:
<span class="stress">我叫xxx</span>
第三步:设置类选器css样式,如下:
.stress{color:red;}/*类前面要加入一个英文圆点*
3、ID选择器
在很多方面,ID选择器都 类似于 类选择符,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1、为标签设置id="ID名称"
,而不是class=”类名称”。
2、ID选择符的前面是井号(#
)号,而不是英文圆点(.)。
#stress{
color:red;
}
4、类和ID选择器的区别
学习了类选择器和ID选择器,我们会发现他们之间有很多的相似处,是不是两者可以通用呢?我们不要着急先来总结一下他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可以应用于任何元素
不同点:
1、ID选择器只能在文档中使用一次。与类选择器不同,在一个HTML文档中,ID选择器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仅一次。而类选择器可以使用多次。
5、子选择器
还有一个比较有用的选择器子选择器
,即大于符号(>),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的第一代子元素
.food>li{border:1px solid red;}
这行代码会使class名为food下的子元素li(水果、蔬菜)加入红色实线边框。
6、包含(后代)选择器
包含选择器,即加入空格,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下的后辈元素。
.first span{color:red;}
请注意这个选择器与子选择器的区别,子选择器(child selector)
仅是指它的直接后代,或者你可以理解为作用于子元素的第一代后代。而后代选择器是作用于所有子后代元素
。后代选择器通过空格来进行选择,而子选择器是通过“>”进行选择。
总结:>作用于元素的第一代后代,空格作用于元素的所有后代。
7、通用选择器
通用选择器是功能最强大的选择器,它使用一个(*
)号指定,它的作用是匹配html中所有标签元素,当然他的权重也最小,权重问题我们最后总结的时候说~
“`
*{
font-size:20px;
}
8、伪类选择符
更有趣的是伪类选择符,为什么叫做伪类选择符,它允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比如说我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
a:hover{color:red;}
鼠标划过只是其中一种,还有很多新出现的伪类选择器,我们在之后的讲解中会一一提及
9、分组选择符
当你想为html中多个标签元素设置同一个样式时,可以使用分组选择符(,),如下代码为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1、span标签同时设置字体颜色为红色:
h1,span{color:red;}
它相当于下面两行代码:
h1{color:red;}
span{color:red;}
10、继承
CSS的某些样式是具有继承性的,那么什么是继承呢?继承是一种规则,它允许样式不仅应用于某个特定html标签元素,而且应用于其后代。比如下面代码:如某种颜色应用于p标签,这个颜色设置不仅应用p标签,还应用于p标签中的所有子元素文本,这里子元素为span标签。
p{color:red;}
p{border:1px solid red;}
11、层叠
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并且这多个css样式具有相同权重值怎么办?好,层叠
帮你解决这个问题。
层叠就是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当有相同权重的样式存在时,会根据这些css样式的前后顺序来决定,处于最后面的css样式会被应用。
如下面代码:
p{color:red;}
p{color:green;}
所以前面的css样式优先级就不难理解了:
内联样式表(标签内部)> 嵌入样式表(当前文件中)> 外部样式表(外部文件中)。
12、重要
我们在做网页代码的时,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为某些样式设置具有最高权值,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使用!important
来解决。
如下代码:
p{color:red!important;}
p{color:green;}
注意:!important要写在分号的前面
这里注意当网页制作者不设置css样式时,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一套样式来显示网页。并且用户也可以在浏览器中设置自己习惯的样式,比如有的用户习惯把字号设置为大一些,使其查看网页的文本更加清楚。
这时注意样式优先级为:浏览器默认的样式
< 网页制作者样式
< 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
,但记住!important
优先级样式是个例外,权值高于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
最后的最后来说一说各个选择器的权重问题
第一等:代表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1000。
第二等:代表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0。
第三等: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10。
第四等:代表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1。
通配符、子选择器、相邻选择器等的。如*、>、+,权值为0000。
继承的样式没有权值。
注意:
假设 div p {}和 p {} 都指向同一个p标签,但是前者的权重为每个选择器权重的和(2)大于后者(1) 所有请大家在使用的时候,多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