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类部分的多态理解

Python类的多态,按照字面上的理解,就是类产生了多种的形态。
如何产生多种形态:
很明显在未实例时,其代码都是一致,并未发生任何改变,其并未产生多态,只有实例后才可能产生多态的实现。具体为何会产生多态的效果呢?先看下面框架:

								         父类
								  _____继__|__承__.....
								|	  |      |       |
							子类1    子类2   子类3    子类n

在上面的继承框架中,子类继承了父类,那么子类就可以调用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当外部程序调用多个同一父类的子类时,如果外部程序调用的方法是子类继承自父类的方法。
那么,我们只要实例化多个要调用的子类后,用外部程序的方法去构造一个形式如:

							**构造实例.继承自父类的方法或子类共有的方法**
							以下,用继承自父类的方法--(代替)-->继承自父类的方法或子类共有的方法

然后,我们把—构造实例—用实例化后的实例替换掉—构造实例—的位置,就会产生:

						**实例化后的实例.继承自父类的方法或子类共有的方法**  

也就是,直接调用子类实例的继承自父类的方法的效果。
如果,把该构造的形式的方法放入特定的类中,每当我们调用这个特定的类时,只要保证,上文的子类已经实例化,我们就可以把调用特定的类的这个构造形式,同时把子类的实例作为参数传入,从而实现产生不同结果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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