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程序员的角度对书法抽象画等艺术审美的理解

书法艺术是规则的艺术,熟知他所拥有的规则,自古以来人们给他制定的规则,将这些规则套用在书法作品上来评价他的好坏,一切风格都有他自己区域中的定义,而不完全遵从他的自然定义,所以对于一个新手来讲,也许脱离了他的自然审美区域。

审美,如果一幅画,一幅字,如果能有一个应用区域,他的审美得以应用,那么我就认为,这是一个优秀的审美,很多抽象画,很多人认为难以理解,三四岁小孩子也能画出来的东西,有什么好的呢?有些画,如果你将他剥离出来,作为一个地毯,墙纸,眼镜布,手机壳的图案,你会发现非常好看,这种好看当他仅在白纸上时难以展现,但配以具体的应用场景,那么就能展现出来了,而且你会发现,当你自己绘制一个和他相同的东西,放在相同的应用场景上,很难甚至不可能比他绘制的好看,那就么就是他优秀牛逼的地方。梵高的画在近些年被大量的应用在各种生活用品上,这就是它美学价值的体现,而在之前,很多人在小学或者初中第一次在书本上看到梵高的画时,觉得并不好看我也能画出来,然而当你的画印在眼镜布上时并没人会想买。像皮特·蒙德里安的格子画的地毯什么的,我很早就想要一个了,而事实上,1965年,法国三大服装大师之一Yves Sanit Laurent为国际发明的的“蒙德里安裙”极具美感,很显然,我随手画的涂色方格用来做衣服肯定很丑。更有甚者,如果一个画家以此发现出一套规律与审美准则,可以让后来这依葫芦画瓢,得到同样优秀的作品,那么它的意义就更加重大了,一个三四岁小孩的某幅画或许意外的浑然天成,极具美学价值,但不可能保证每幅画如此,这就是他与抽象艺术家的区别了。书法与绘画在这方面有相似的地方。

书法艺术审美与自然的未经训练的审美相比,如果一个书法意义上的险绝的字配以险绝的山脉等环境,毫无违和,甚至相得益彰,而同样的字写在空空的白纸上,经过书法艺术审美训练的人比未经过训练的普通的人更能发现这个字的气质,那么这就是书法审美艺术比自然审美更具优势的地方,反过来讲,书法审美与自然审美在这一点上并不冲突。而不可能给每一副字配以相应的环境,每一副字能配用的环境也太多,所以,白纸的“空”,就很有意思了,一是突出了字本身的审美范围,不为外景影响,二是扩大了字的审美范围,将其具体的应用上的审美到广泛意义的气质审美再甚至到抽象范围精神范围上的审美。

然而并不是所有具有美学价值的艺术品都能够轻易地找到可以应用的地方,往往一幅作品的动态情感越丰富,展现的东西更多,很难找到能够轻易应用的地方,越尖端的东西,他的应用领域往往越狭隘,这时候,缺少审美经验的人难以用这种方法来理解作品。但幸运的是,往往这种作品,它本身包含的东西,可以解读的东西就很多,一旦他的解读范围扩大,那么,就会与人们的自然审美范围接轨越多,普通人可以理解欣赏的东西也越多。

一些艺术品的应用范围狭隘到了他的本身,他本身就是他唯一也是最好的应用。像祭侄文稿,它本身就是对颜真卿书法规律与审美准则的应用具体体现,即便是普通人观其行文也可以感受到他的悲痛,这就是书法审美范围和自然审美范围交集的地方,但这种悲痛或许与一个无名姓的老农早年丧子的悲痛并无高下之分,能使它成为名垂千古的艺术品的原因更多在于它所包含的颜真卿对于书法规则的应用的极致,是后世所有书法家对于颜真卿所理解的书法规则的认可与推崇。

无论绘画还是书法,艺术家对于艺术品的每一次尝试都是对美的规则的一次进一步探究,而一系列成功作品就是这个艺术家都与他所理解到的规则的隐性阐述。

或许对于不少文艺人员来说,我这种标准理工科所谓的应用审美实在是一种Low到爆的理解方法,但我认为,一切自称为美的东西,都应该拥有比寻常物品更加宽泛或者精进的审美规范附加于上,如果有,那么他就是对周围不少物品美学品味的提升。无论如何,我认为这种曾经高高在上艺术品慢慢渗透在生活角角落落是一种不错的感觉,故宫的淘宝小店将不少深藏于故宫的艺术品的美展现给了大众,而不是让他们在库房角落里遗世独立的腐朽,这对于那些小的工艺品来说是产业的升级,但对于那些艺术品来说,是审美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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