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2017.06】外国文学(全两册)《囚鸟》+《寻找时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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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内古特的作品介绍到国内来,《囚鸟》已不是第一部了。但是对冯内古特作品的分析,似乎还莫衷一是。


有人说他是科幻作家,有人说他是黑色幽默作家。读了《囚鸟》以后,我想中国读者不难自己得出结论来。他既不是科幻作家,也不是黑色幽默作家。


不错,冯内古特利用过科幻小说这一文学体裁。但是不论从他的初作《自动钢琴》,还是已译成中文的《猫的摇篮》都可以看出,他写科幻小说,不是为科学而幻想,而是有他更深刻的用意:借科幻以讽今。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写文章总是得有个借题发挥的因头。”同样,他的有些作品看似游戏笔墨,可以归为黑色幽默,但是亦岂仅幽默而已!


其实,一个作家用什么形式来表达他的思想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要表达的是什么思想。这当然并不是说形式在文艺创作中不重要,他还是很重要的。但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也是为内容所决定的。对形式的选择和追求,都是为了最好地表达内容。


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不必因为冯内古特究竟是科幻作家还是黑色幽默作家而争论不休了,也没有必要在文学争论中把作家贴标签分类了。文学评论家毕竟不是图书馆学家。如果要分类的话,唯一的类别恐怕是,某个作家是严肃作家,还是流行作家。但是有的时候,甚至严肃作家也写流行作品,流行作家也有严肃的主题。


但是文艺评论似乎脱不了贴标签的痼习,什么浪漫主义,什么现实主义,名目不可谓不多,但究竟说明什么问题,就不得而知了。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对人类的贡献和由此而发出的光芒,并不因后人给他们贴什么现实主义或浪漫主义的标签而有所增减。相反,在百年千年之后,他们的作品仍像丰碑一样屹立,而标签却没有不因风雨的侵蚀而剥落的。因此,文艺评论家最好还是多谈谈作品的本身,它的形式与内容,比较近似地探索了一下作者的用意,而不是简单地贴些标签。


我用“比较近似”一词,是因为我不相信文艺评论家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自称能够完全正确地理解作家写某一部作品的用意。他们多半是根据个人的理解对作品作主观的解释。至于这种解释在多大的程度上符合作家的原意,只有作家心里最有数。但作家多半对此保持缄默。他似乎没有这种闲工夫。不然他就不是个作家而是文艺评论家了。何况有些作家都已作古,即使他们愿意,要请他们出来写一篇“我为什么写XX”也办不到了。


话扯得远了,还是回过头来谈谈《囚鸟》。


《囚鸟》是一部与冯内古特其他作品迥然不同的作品,它既不是科幻小说,也不是黑色幽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但它又不是作家本人的自传,而是整整一代人的自传。这话从何谈起,且让我慢慢道来。


《囚鸟》写的时间跨度是从19世纪初到尼克松下台,它所穿插的历史插曲,从萨柯与樊才蒂事件起,经过大萧条,第二次世界大战,希斯和钱伯斯事件,朝鲜战争,一直到“水门事件”。它的主人公与其说是主人公本人,不如说是整整的一代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它揭示了美国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由激进转向保守,并最终沦为“水门事件”中一个不光彩的丑角的堕落过程。


冯内古特就像中国的捏面人一样,把这整整一代人的历史当作素材,左捏右捏,捏出了一个个看似面目俱非,却又特别逼真的人物来。《囚鸟》仿佛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的那面镜子,历史在这里究竟是遭到了歪曲,还是归璞返真,只有过来人心里才明白。但是这是一部多么心酸的历史!只有冯内古特那样的大师才能把它颠过来倒过去,而仍不失它本来面目。


对于八十年代的新一辈来说,读《囚鸟》也许觉得有些费劲,对于其中一些历史事实也许觉得有些生疏。但是对于老一辈的人来说,读《囚鸟》仿佛是重温旧梦,我相信不少过来人会一边读一边点头,会有似曾相识或者逝者如斯夫的感叹。


就怕我也是个摸象的瞎子。



1984年12月14日于病榻 


序 幕



是啊——基尔戈·屈鲁特又回来了。他在外面没法混。这并不丢脸,很多好人在外面没法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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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早上(1978年11月16日)接到一封信,是印第安那州王冠岬一个名叫约翰·费格勒的年轻陌生人寄来的。王冠岬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在大萧条最严重的时候抢银行的惯盗约翰·狄林吉从那里越狱逃跑。狄林吉用肥皂做了一把手枪,在上面涂上鞋油,然后用这把手枪威胁狱卒,逃了出去。看他的狱卒是女的。上帝保佑他的灵魂得到安息,还有她的灵魂。狄林吉是我少年时代心目中的“侠盗罗宾汉”。他葬在印第安那波利斯的王冠山公墓中,就在我父母的墓地附近—也是我妹妹爱丽斯的墓地附近,爱丽斯比我还要崇拜他。葬在那里的,葬在全城最高点王冠山顶上的,还有“本省诗人”  詹姆斯 ·惠特康· 芮利。我母亲小时候跟芮利很熟。


狄林吉是被联邦调查局特工当场拔枪打死的。他在一个公共场所遭枪杀,尽管他并没有想逃跑,也没有想拒捕。因此我对联邦调查局不怎么敬重由来已久。


约翰·费格勒是一个奉公守法的中学生。他在信中说把我的作品几乎都读过了,如今打算点穿我至今为止所有著作的一个核心思想。下面是他的原话:“爱虽败而礼必胜。”


我觉得这话说得很对—而且很全面。因此我现在——五十六岁生日才刚过五天——非常汗颜,感到根本不需要写好几本书。人家一封七个字的电报就道破了我所有著作的核心。


不是开玩笑。


可是年轻的费德勒这一针见血的话来得太迟了。我已经快要写完另外一本书了—就是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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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中的一个次要人物,“肯尼斯·惠斯勒”,灵感得自我父亲一辈的一位印第安那波利斯人。他的真名叫 鲍威斯· 哈柏古(1900-1949)。有关美国劳工运动的历史书有时会提到他,因为他在几次罢工和抗议杀害萨柯和樊才蒂等事件中表现得很勇敢。


我只见过他一次。我同他,还有我父亲和亚力克斯叔叔,我父亲的弟弟,在印第安那波利斯市中心斯特格梅耶酒店一起吃午饭。我那时刚从欧洲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回来。那是1945年7月。第一颗原子弹还没有扔在日本。那是大约一个月以后的事。真想象不到。


我当时才二十二岁,还穿着军服—一个一等兵,在去参战以前是康奈尔大学化学系学生,因为成绩不及格而退了学。我的前途不妙,没有家族企业要我接班。我父亲的建筑事务所已经倒闭,他也破了产。不过我还是订了婚,心想:“除了妻子以外还有谁愿意同我睡觉呢?”


我在别的书里已经令人讨厌地说过,我的母亲不愿再继续活下去了,因为她不能再和结婚时一样做城里最有钱的女人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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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这顿午饭的是亚力克斯叔叔。他和鲍威斯·哈柏古是哈佛同学。哈佛大学贯穿本书,尽管我自己从来没有上过这所大学。我后来在那里教过书,时间很短,没有什么成绩可言,那时我自己的家庭也濒于破裂。


我当时向一个学生吐露了这件事—我的家庭就要破裂。


对此,他的答复是:“这看得出来。”


亚力克斯叔叔在政治上很保守,要不是因为哈柏古与他是哈佛同学,我想他是不会同他一起吃饭的。哈柏古当时是工会的负责人,也是当地产联的副主席。他的妻子玛丽曾经一次又一次地担任社会党的美国副总统候选人。


说实话,我第一次在全国选举中投票时,投的就是诺门 ·托马斯和玛丽·哈柏古,不过,当时压根儿不知道她也是印第安那波利斯人。那一次是富兰克林·D·罗斯福和哈里·S·杜鲁门赢了。我当时以为自己是社会主义者,相信社会主义对老百姓有好处。我在军队里不过是个一等兵,当然是个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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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之所以会同哈柏古相见,是因为我对亚力克斯叔叔说,我离开军队以后想到工会找个工作。在当时,要在经济上从老板那里争取一些公平待遇,工会是个很可钦佩的组织。


亚力克斯大概这么想:“上帝保佑。要同愚蠢相斗,真是连天神也赢不了。好吧,至少有一个哈佛出身的人,可以同他讨论讨论这个荒谬的梦想。”


(“天神和愚蠢相斗”这话是出自席勒之笔。后来,尼采也回应道:“同无聊相斗,真是连天神也赢不了。”)


就这样,亚力克斯叔叔和我坐在斯特格梅耶酒店,要了啤酒,等待父亲和哈柏古的驾临。他们说好分开来的,因为要是他们一起来,路上肯定没什么话可说。那时父亲已对政治啦、历史啦、经济啦等等完全失去了兴趣。他常说,空谈太多。对他来说,感觉比观点更有意义—特别是手指触摸自然物体的感觉。二十年后他临死时还说,他后悔没有当陶工,那样就可以就可以一天到晚揉泥块。


对我来说,这很伤心—因为他受过良好教育。我觉得他好像是在把聪明才智随便扔掉,就像一个仓皇退却的兵一路上把步枪和背包都扔掉一样。


别人却觉得这很好。他在本市是个极受敬重的人。他的双手极巧,待人也总是彬彬有礼,没有心眼。在他看来,手艺人个个都是圣人,不论那些人实际上是多么卑鄙或愚蠢。


附带说一句,亚力克斯叔叔的手什么也干不来,我的母亲也是。她连一顿早饭也不会烧,一颗纽扣也不会钉。


鲍威斯·哈柏古能挖煤矿。那就是他从哈佛毕业以后干的事。别的同学都到家族企业或者交易所、银行等地方去工作,他却去挖煤。他认为要做劳动人民的真心朋友,本人就得是个工人—而且还应该是个好工人。


因此我不得不说,当我开始了解我父亲的时候,在我自己算得上成人的时候,我父亲却开始做一个从生活中全面退却的好人。我母亲早已投降认输,从我们家的组织表上消失了。失败的氛围就这样一直伴随着我。因此,我对像鲍威斯·哈柏古那样勇敢的老战士一直心怀崇敬;还有别的一些人,他们仍然渴望了解这个世界到底在发生什么,他们对于怎样从失败的利爪下夺取胜利仍有很多的主意和办法—“如果我要活下去,”


我这么想,“我最好以他们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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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曾经想写一本关于我父亲同我在天堂团圆的小说。实际上,本书的初稿就是那么开始的。我希望在小说里成为他的真正好朋友。但结果是小说写得很不顺手,写我们熟悉的真人的小说常常是那样。在天堂里,你愿意多大就多大,只要你在地球上到过那年龄。比如,标准石油公司创业者约翰·D·洛克菲勒在天堂里只要不出他实际在世年龄九十八岁,自己愿意要多大就多大。古埃及国王图特在天堂里只要不出他实际在世年龄十九岁,自己愿意多大就多大。别人也是这样。作为小说的作者,我感到很泄气,因为我父亲在天堂里选择只要九岁那么大。


我自己选了四十四岁—外表令人敬重,对异性仍有相当吸引力。我见到父亲时不禁感到又难堪又生气。他就和一个九岁孩子那样像只小猴子,眼珠骨碌碌地转个不停,双手乱动。他有用不完的铅笔和拍纸簿,老是跟在我的后面,什么都画,画完了就死乞白赖地要我说好。不是老相识的人有时问我,这个陌生的小孩子是谁,我不得不据实回答:“这是我的父亲。”因为在天堂里是说不得谎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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