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个小短文,觉得有意思。
王大爷60岁那年自断双臂,废了木匠手艺,开始闭门写诗。王大爷61岁开门见人,我和张老三问,诗写得怎么样了?王大爷说,我用了一年才明白,写诗也是要用手的。
这个小短文有点荒诞。他赖以生存的活计没准就是他最拿手的,可他在生命的晚年却想写诗。写诗就写诗,为啥非得废了之前的手艺?
我的猜测就是,他觉得自己的脑容量有限,想做好另外一件事就必需先对自己进行格式化,以便腾出空间来学习新的技艺或知识。
而作为人类,不可能自己清空自己的记忆,就选择了自欺欺人的做法。明知道自己的双臂只是大脑指挥的工具却还是自断了。
谁叫它是与木料接触最广泛的身体部位呢?
以我看来,想写诗是最容易的,而且做什么工作都可以写诗。
之前听有一人说过,如果有人能从你的外貌与气质上判断出你的职业,那么他就是在骂你。
我深以为然。
如果被自己从事的职业打上的印记,无疑是放弃了成为一个有人味的人。这并不是环境的百般摧残,让你不得不如此。而是源于选择,与身边的人群对你世界观无意识的影响。他是个木匠,深谙这个道理。
“床变成案板的时候需要锯掉腿。”
写诗是要用手的,不仅是要用手去书写,更需要用手在经年累月据木料时积累下的经验,还有在一遍又一遍实践与创造中得到的生活哲学。
但,如果想改变生活现状,似乎真的没必要清零重来。刻意的事情总包含着无用功。
想改那就改了,该改什么就改什么。
然而该傻也得傻,那么该断的双臂自然也得断。
后记
短文作者的想法我不想去揣测,我只是叙述自己的观点。
目前看来,写博客这件事很不错,应该会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