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进阶之面向对象设计七大原则

概述

  1. 对于面向对象软件系统的设计而言,在支持可维护性的同时,提高系统的可复用性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如何同时提高一个软件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复用性是面向对象设计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2. 在面向对象设计中,可维护性的复用是以设计原则为基础的。每一个原则都蕴含一些面向对象设计的思想,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升一个软件结构的设计水平。
  3. 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为支持可维护性复用而诞生,这些原则蕴含在很多设计模式中,它们是从许多设计方案中总结出的指导性原则。面向对象设计原则也是我们用于评价一个设计模式的使用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在设计模式的学习中,大家经常会看到诸如“XXX模式符合XXX原
    则”、“XXX模式违反了XXX原则”这样的语句。

最常见的7种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如下表所示:

设计原则名称 定 义 使用频率
单一职责原则 (Single ResponsibilityPrinciple, SRP) 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 ★★★★☆
开闭原则 (Open-Closed Principle, OCP) 软件实体应对扩展开放,而对修改关闭 ★★★★★
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Principle, LSP) 所有引用基类对象的地方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依赖倒转原则 (Dependence InversionPrinciple, DIP)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 (Interface SegregationPrinciple, ISP)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 ★★☆☆☆
合成复用原则 (Composite ReusePrinciple, CRP)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
迪米特法则 (Law of Demeter, LoD)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

1.单一职责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是最简单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它用于控制类的粒度大小。
  2. 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一个类不能太“累”!在软件系统中,一个类(大到模块,小到方法)承担的职责越多,它被复用的可能性就越小,而且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相当于将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当其中一个职责变化时,可能会影响其他职责的运作,因此要将这些职责进行分离,将不同的职责封装在不同的类中。
  3. 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它是最简单但又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而发现类的多重职责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分析设计能力和相关实践经验。

2.开闭原则

  1. 开闭原则的意思是: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尽量不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
  2. 如果一个软件设计符合开闭原则,那么可以非常方便地对系统进行扩展,而且在扩展时无须修改现有代码,使得软件系统在拥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3. 为了满足开闭原则,需要对系统进行抽象化设计,抽象化是开闭原则的关键。在Java、C#等编程语言中,可以为系统定义一个相对稳定的抽象层,而将不同的实现行为移至具体的实现层中完成。在很多面向对象编程语言中都提供了接口、抽象类等机制,可以通过它们定义系统的抽象层,再通过具体类来进行扩展。如果需要修改系统的行为,无须对抽象层进行任何改动,只需要增加新的具体类来实现新的业务功能即可,实现在不修改已有代码的基础上扩展系统的功能,达到开闭原则的要求。

3.里氏代换原则

  1. 里氏代换原则告诉我们,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即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
  2. 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使用基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对象,因此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来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
  3. 在使用里氏代换原则时需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 子类的所有方法必须在父类中声明,或子类必须实现父类中声明的所有方法。根据里氏代
    换原则,为了保证系统的扩展性,在程序中通常使用父类来进行定义,如果一个方法只存在子类中,在父类中不提供相应的声明,则无法在以父类定义的对象中使用该方法。
  • 我们在运用里氏代换原则时,尽量把父类设计为抽象类或者接口,让子类继承父类或实现
    父接口,并实现在父类中声明的方法,运行时,子类实例替换父类实例,我们可以很方便地扩展系统的功能,同时无须修改原有子类的代码,增加新的功能可以通过增加一个新的子类来实现。里氏代换原则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实现手段之一。
  • Java语言中,在编译阶段,Java编译器会检查一个程序是否符合里氏代换原则,这是一个
    与实现无关的、纯语法意义上的检查,但Java编译器的检查是有局限的。

4.依赖倒转原则

  1. 依赖倒转原则是系统抽象化的具体实现。它要求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2. 依赖倒转原则要求我们在程序代码中传递参数时或在关联关系中,尽量引用层次高的抽象层类,即使用接口和抽象类
  3. 在引入抽象层后,系统将具有很好的灵活性,在程序中尽量使用抽象层进行编程,而将具体类写在配置文件中,这样一来,如果系统行为发生变化,只需要对抽象层进行扩展,并修改配置文件,而无须修改原有系统的源代码,在不修改的情况下来扩展系统的功能,满足开闭原则的要求。

三大原则的关系:开闭原则是目标,里氏代换原则是基础,依赖倒转原则是手段,它们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目标一致,只是分析问题时所站角度不同而已。

5.接口隔离原则

  1.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
  2. 根据接口隔离原则,当一个接口太大时,我们需要将它分割成一些更细小的接口,使用该接口的客户端仅需知道与之相关的方法即可。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一种相对独立的角色,不干不该干的事,该干的事都要干。
  3. 在使用接口隔离原则时,我们需要注意控制接口的粒度,接口不能太小,如果太小会导致系统中接口泛滥,不利于维护;接口也不能太大,太大的接口将违背接口隔离原则,灵活性较差,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一般而言,接口中仅包含为某一类用户定制的方法即可,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于那些它们不用的方法。

6.合成复用原则

  1.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即复用时要尽量使用组合/聚合关系(关联关系),少用继承
  2. 复用时首先应该考虑使用组合/聚合,组合/聚合可以使系统更加灵活,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度,一个类的变化对其他类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少;其次才考虑继承,在使用继承时,需要严格遵循里氏代换原则,需要慎重使用继承复用。
  3. 通过继承来进行复用的主要问题在于继承复用会破坏系统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基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由于基类的内部细节通常对子类来说是可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白箱”复用,如果基类发生改变,那么子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没有足够的灵活性;而且继承只能在有限的环境中使用。

7.迪米特法则

  1. 迪米特法则又称为最少知识原则(LeastKnowledge Principle, LKP),其定义为: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
  2. 如果一个系统符合迪米特法则,那么当其中某一个模块发生修改时,就会尽量少地影响其他模块,扩展会相对容易,这是对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限制,迪米特法则要求限制软件实体之间通信的宽度和深度。迪米特法则可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
  3. 在将迪米特法则运用到系统设计中时,要注意下面的几点:在类的划分上,应当尽量创建松耦合的类,类之间的耦合度越低,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松耦合中的类一旦被修改,不会对关联的类造成太大波及;在类的结构设计上,每一个类都应当尽量降低其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的访问权限;在类的设计上,只要有可能,一个类型应当设计成不变类;在对其他类的引用上,一个对象对其他对象的引用应当降到最低。
  4. 迪米特法则还有几种定义形式,包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只与你的直接朋友通信等,在迪米特法则中,对于一个对象,其朋友包括以下几类:
    (1) 当前对象本身(this);
    (2) 以参数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
    (3) 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
    (4) 如果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是一个集合,那么集合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
    (5) 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参考文献:Java设计模式(刘伟)

发布了15 篇原创文章 · 获赞 4 · 访问量 1074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a15723207292/article/details/94566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