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方法写在原型上,而不是直接写在构造函数中?

首先,将方法写在原型上或者直接写在构造函数中,都是可以正常使用的,那为什么还要写在原型上呢?

函数是引用数据类型,每一次通过new,都会创建一个实例对象,每一次创建的实例身上的方法的功能是一样的,但却不是同一个方法,每一个方法都会在堆内存中开辟一段新的空间,这样的话,浪费内存空间,完全没有必要,用的是同一个方法,实现的是同一个功能,那为什么不用同一个方法呢!

原型就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如果将方法写在构造函数的prototype身上,那么他的实例就可以通过__proto__来找到,而且每一次找到的都是同一个。

补:
prototype:函数天生自带的一个属性,他的作用的可以在他的身上写一些方法,以供new出来的实例使用
proto: 对象天生自带的一个属性,他的作用是指向所属构造函数的prototy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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