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合作-zghb688
建筑资质合作一般指双方(多方至少两方)进行商务实体经营合作,一方提供设备、劳力等生产资料,另一方具备从事此项实体经营活动的资质条件,但由于承接多项工程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充分利用自身生产资料独立完成项目工程而衍生出的资质合作。
建筑资质合作优势
市场经济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政府采购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资质合作,以联合体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成为填补企业资源和技术缺口,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分散、降低风险,适应当前市场环境的一种良好方式。资质合作联合体中标,按照联合体的内部分工,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能够提高中标人的履约能力。防止中标人因履约能力差而转包采购项目,损害采购人的利益。资质合作是各方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资质合作联合体共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