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息智慧情报研判,助力构建现代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近年来,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人民的出行需求日益增长,给道路交通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道路交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为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提供决策依据,还是交通秩序管控和事故预防,都离不开及时精准的交通情报研判。情报研判已经成为公安机关重要的警务资源和工作基础之一,实施情报研判主导警务战略,不断增强情报研判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情报研判工作机制,深化情报研判成果应用,引导交通警务决策,才能提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效能,助力构建现代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当前交通管理情报研判普遍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始终强调“要建立健全部、省、市、县四级交通安全动态监测、常态研判、精准预防工作机制;深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应用,健全人、车、路动态化、差异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分析研判成果应用,发现突出风险、重大隐患和苗头问题,综合运用报告、通报、预警、提示、曝光、督办等手段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国内各级交警部门逐渐意识到情报研判在构建现代交通安全防控系统中的重要性,但各地开展此项工作的程度差异较大,并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一)对情报研判在交通管理中的指导作用认识不到位。

情报研判工作是实现交通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高交警部门工作效率、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打击交通违法和构建现代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的关键所在。长期以来,一些领导和民警对情报研判在交通管理中的指导作用认识不到位,对如何开展情报研判工作没有头绪, 认为研判与否、应用好坏,成效不明显,甚至认为情报研判主要是刑侦、技侦部门的事,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情报研判对交通管理的作用,还习惯于传统的工作方式,重经验,轻研判。

(二)情报研判工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当前,大部分交管部门未建立起健全的情报研判工作机制,信息采集、分析研判、预警通报、实战应用、反馈监督等各个环节流转不畅,整体作战合力不强,影响了工作效能的发挥。二是部门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流转反馈缺少硬性的制度保障,难以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各级交警指挥中心作为情报研判的牵头部门,枢纽作用发挥不明显,辅助决策,服务实战等职责履行不到位。四是各部门之间缺乏强有力的沟通协调,容易造成研判与整治工作脱节的现象,情报研判对打、防、控、宣实战的指导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 

(三)情报采集的广泛性、支撑性较弱。

一是当前用于分析研判的数据侧重于交通流量、交通警情、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等交管部门的内部数据,对交通运输、城市规划、道路建设、网络舆情等外部信息采集还缺乏相应的渠道接口。二是大部分交管部门未建立起“大数据资源池”,缺乏统一标准和系统平台,信息的完整性,关联性不强,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即静态信息多、动态信息少;事后信息多、预警信息少;单一信息多、综合信息少;表象信息多、深层次、关联性信息少。

(四)缺乏稳定、专业的研判队伍。

目前,各级交管部门大多依托指挥中心开展情报研判工作,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明确,普遍存在“重指挥、轻研判”的现象,情报研判工作时紧时松, 缺乏分析研判的连续性、动态性、预见性和前瞻性。同时,缺乏一支稳定、专业的研判队伍,大部分从事研判岗位的民警基本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综合分析研判的能力相对薄弱。

(五)情报研判的广度、深度不够。

当前,情报研判普遍基于“过去时”数据,对“进行时”和“将来时”数据研判仍处于起步阶段,研判只触及表面,数据之间关联性分析不足,不能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苗头性的结果,未能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性、预警性信息,服务实战的效果不明显。

(六)研判手段的专业性、智能化不足。

当前,虽然交管情报研判工作已有一定基础,但整体水平不高、手段比较传统,普遍采用人工操作方式,特别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分析研判的意识、方法明显不足,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作用发挥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能适应当前大数据时代形势发展的需求。

福州开展全息智慧情报研判的工作实践

福州交警支队依托“情、指、勤、督”融合指挥机制,充分发挥情报主导警务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的情报研判工作机制,形成“交通状态研判、交通警情研判、交通安全研判、交通违法研判、合成侦查研判”五位一体的情报研判体系,服务于交通管理工作。

(一)组建情报研判专业团队。

支队依托交通指挥中心,整合抽调6名警力组建情报研判专业团队,包含博士、硕士等高素质专业人才,并设置综合管理、情报收集、分析研判、情报应用等岗位。

(二)开展全息情报数据搜集。

没有全面、精确的信息资源,情报研判就成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支队全面开展全息数据收集工作,为开展情报研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整合支队各部门及跨警种部门业务系统查询权限,完成交通状态、交通警情、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驾管及跨警种等公安内部数据搜集;二是接入互联网高德拥堵数据、交通运输部门浮动车数据、道路建设部门道路施工数据等外部数据。

(三)搭建情报研判平台。

支队立足现有交通大数据平台及相关业务支撑系统,结合部局“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搭建综合情报研判平台,实现情报数据汇聚、模型搭建、分析研判、成果应用。

(四)建立情报研判工作机制。

支队建立情报采集、分析研判、预警通报、实战应用、反馈监督等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形成“交通状态研判、交通警情研判、交通安全研判、交通违法研判、合成侦查研判”五位一体的情报研判体系。

1.交通状态研判。支队依托自主开发的“福州市道路通行状态大数据智能研判平台”和“排堵保畅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交通状态研判。一是定期发布日、月、季、年度城区道路通行状态报告,从辖区、道路类型、重点路段、交通节点等方面研判城区道路通行状态变化、分析拥堵原因,从总体掌握城区道路交通态势。二是针对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道路通行状态将发生短期改变的情形,根据市民通行需求、出行习惯以及保障要求,预判交通堵点和保障重点,指导辖区大队部署排堵保畅工作、制定交通管制措施,向社会发布出行提示。三是针对重要交通节点及堵点进行专题研判,分析拥堵原因,提出优化意见,并对优化效果进行评估。

2.交通警情研判。一是对接市局110警情数据,自主开发“福州交警接处警数据研判系统”,实现交通警情可视化展示,为警情研判提供平台基础。二是建立接处警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全面实现日倒查、周预警、月通报。三是定期发布周、月、季、年度接处警工作通报,从辖区、警情类型、处置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研判工作情况、通报工作短板。四是深度挖掘警情数据,针对警情发生的时空规律、警情要素、警情线索、指挥室分流处置效能等方面进行专题研判。

3.交通安全研判。支队依托部局“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和“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针对人、车、路、环境等事故组成要素开展交通安全研判。一是融合事故数据、违法数据、车驾管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对交通事故要素进行画像,深入分析事故辖区分布、道路类型分布、发生时间分布、事故成因统计、重点车辆所属企业等相关因素,挖掘交通事故黑点,辅助业务部门和辖区大队开展交通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全市重点车辆驾驶人信息背景审查研判,对接交通部门,梳理出重点驾驶人,积极对接市局情报中心,倒查每个重点车辆驾驶人的背景信息,梳理出前科人员,并将背景审查信息通报辖区大队及交通部门,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4.交通违法研判。支队依托部局“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福建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省厅“涉车大数据平台”、以及市局、支队的卡口、电警系统开展交通违法研判。一是分析研判假套牌车辆、逾期未年检、未报废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嫌疑车辆轨迹,精准指导辖区大队开展缉查布控工作。二是结合部局“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定期发布周、月度缉查布控系统应用通报,通报工作短板,督促各大队及时整改问题。三是根据交通警情、“12345”平台群众举报的违法情报线索,碰撞比对车管数据和轨迹数据,研判违法时空规律,指导大队精准打击,规划卡口抓拍点位。四是碰撞比对货车轨迹数据和违法数据,对城区货车闯禁行非现场处罚情况进行研判,排查货车闯禁行卡口抓拍盲区路段,指导辖区大队部署现场查处点位。

5.合成侦查研判。支队依托交警、技侦、网安、情报等各警种数据平台,利用合成侦查手段,开展案件侦破等情报研判工作。一是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接技侦、网安等部门,充分利用案件合成侦查手段开展研判,为案件侦破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为其他警种提供涉车案件研判服务,强化为大公安服务站位意识。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息智慧情报研判的建议

在目前公安交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更应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的作用,变“经验驱动”为“情报驱动”,增强预警、引领实战、指导防范,构筑“大情报”格局,主动融入“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市局大数据建设”等战略部署,引领公安交管工作走向现代化、信息化、正规化,提升交通管理警务行动的针对性、精确性和有效性,从而增强交管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

(一)强化情报主导交管警务意识。

情报主导警务是当今信息化时代背景下警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保证警务决策科学化,警务工作高效化的必由之路。推进情报主导警务战略,离不开领导干部、广大民警的良好情报意识。对领导干部而言,情报要实现其应有价值,必须得到领导的重视并进入决策。因此,各级领导要从改革创新、提高交警战斗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情报主导警务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情报主导警务、引领实战、指导各项公安交管业务的理念。同时,基层民警是各类情报的收集者、研判者和应用者,其情报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情报量的多少、情报研判质量的高低和情报应用效果的深浅。因此,基层民警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情报研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与日常工作同步抓,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长效机制。

(二)建立专业化的情报研判队伍。

一是组建机构。建立“大情报”的警务工作机制,各级交警部门应成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情报研判领导小组和以交通指挥中心为龙头的情报研判组织体系。二是配备人员。各级交警部门要合理配备情报信息研判专、兼职人员。选拔能力强、业务精、懂技术、会研判、责任心强和文字功底强的精干力量充实情报分析研判队伍,开展情报研判工作。三是加强培养。要以“情报主导警务”为内容,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开展和实施各种情报研判培训,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提高研判人员的综合归纳,文字表达,信息分析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水平。

(三)构建情报全息智慧采集模式。

没有广泛的、精确的情报资源,情报研判就成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是要打破内部各业务系统之间分隔,渠道不畅的局面。按照“整合资源,统一研判,突出实战”的原则,整合激活各相关业务信息资源。依托指挥中心统一管理涉及各业务领域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二是要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打通和交通运输、城市规划、道路建设、网络舆情、气象、旅游、辖区各收费站、停车场等外部信息的数据接口,人、车、路、环境等交通数据经过有效的梳理、清洗、整合后,汇聚到统一的数据资源池,实现数据资源的全量感知。三是全面融入大公安数据。交警作为公安机关与群众接触面最广的警种,可通过路面执勤执法、车驾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数据为大公安合成作战提供平台支撑;同时充分利用交警情报融入大公安合成作战的契机,全面强化与刑侦、技侦、网安等部门的情报资源交流。

(四)搭建“大实智细”的情报研判综合平台。

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运用“传统+现代”手段,突出数据“共享、融合、智能”理念,搭建“大实智细”的情报研判综合平台。其中,“大”即建设交管“大数据资源池”,广泛融合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的内部及外部的“海量”数据,为研判奠定数据基础;“实”即突出实战实用,制定专业化的分析模块,研究专门的“大数据”算法,简化模型人工操作量,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民警“实用、好用、愿意用”;“智”即深化科技智慧化建设应用,坚持顶层设计与项目化推进有机结合,基于智慧交通系统,进一步优化交管业务研判应用模型、数据挖掘工具以及智慧化、可视化分析系统,加强大数据和PGIS实战应用,不断提供优质高效、好用实用的工具手段,更好地满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细”即精细研判内容,应从人、车、路、环境四大要素等方面入手,提升分析研判精细化程度,研判深度要从宏观分析层面向人、车、路、环境等微观特征刻画拓展,强力支撑事故预防、秩序管控、违法打击、源头治理、案件侦破等各项工作。

(五)强化情报研判成果应用。

只有将情报研判成果应用于现代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中,真正实现打有目标,防有重点,控有成效,才是情报研判工作的终极目标。因此,要强化情报研判成果应用,构建情报确认、分拣、办理、反馈、监督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解决情报管理机制的跟踪难、闭环难的问题,要明确专人开展研判成果运用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将研判提出的应对措施及工作建议细化到相关业务和具体责任人员加以跟进落实,并限定时间节点反馈应用和落实情况,确保研判成果得以运用和梳理分析出的问题得以改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本文原刊于《智慧交通》杂志5-6月刊

作者简介

尤晋闽: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副主任

陈奋翔: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范力戎: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主任

邱彤洲: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指挥中心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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