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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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14.1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40%以上,超过煤电装机。但固定电价政策无法反映市场供需和系统调节成本,导致新能源消纳矛盾突出,亟需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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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验(如德国、英国的差价合约机制)和国内电力市场试点为改革提供借鉴。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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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新能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通过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
二、核心改革措施
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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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交易全覆盖: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的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政府定价全面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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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与中长期市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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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现货市场限价,允许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自愿参与日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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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至周、多日、逐日开市,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以稳定供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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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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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价结算规则: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低于机制电价时,差额由系统运行费补偿;高于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稳定企业收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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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电价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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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投产)沿用现行政策,机制电价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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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竞价上限由省级部门根据成本、供需等因素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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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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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实现平稳过渡,鼓励设备升级以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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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项目:完全市场化定价,需通过竞价纳入机制,倒逼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本优化
三、政策影响与保障措施
对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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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稳定性增强:差价结算机制降低新能源项目收益波动,吸引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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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加剧:增量项目需通过竞价获取机制电价资格,推动行业效率提升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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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协同:新能源与煤电公平竞争,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对用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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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和农业用户电价不受影响;工商业用户电价短期基本持平,长期随市场供需波动。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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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实施方案:各省需在2025年底前制定具体方案,因地制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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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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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收益与机制电量互斥,避免重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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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将储能配置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前置条件,优化开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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