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的核心内容

一、改革背景与目标

背景

  • 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14.1亿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40%以上,超过煤电装机。但固定电价政策无法反映市场供需和系统调节成本,导致新能源消纳矛盾突出,亟需市场化改革。

  • 国际经验(如德国、英国的差价合约机制)和国内电力市场试点为改革提供借鉴。

目标

  • 推动新能源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型,通过市场化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

二、核心改革措施

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

  • 市场交易全覆盖: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的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电价由市场交易形成,政府定价全面取消。

  • 现货与中长期市场完善

    • 放宽现货市场限价,允许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加快自愿参与日前市场;

    • 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至周、多日、逐日开市,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以稳定供需。

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

  • 差价结算规则: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低于机制电价时,差额由系统运行费补偿;高于时扣除差价。通过“多退少补”稳定企业收益预期。

  • 机制电价形成

    •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投产)沿用现行政策,机制电价不高于当地煤电基准价;

    • 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竞价上限由省级部门根据成本、供需等因素设定。

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

  • 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实现平稳过渡,鼓励设备升级以提升竞争力;

  • 增量项目:完全市场化定价,需通过竞价纳入机制,倒逼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本优化

三、政策影响与保障措施

对行业的影响

  • 收益稳定性增强:差价结算机制降低新能源项目收益波动,吸引长期投资。

  • 市场竞争加剧:增量项目需通过竞价获取机制电价资格,推动行业效率提升和技术进步。

  • 电力市场协同:新能源与煤电公平竞争,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

对用户的影响

  • 居民和农业用户电价不受影响;工商业用户电价短期基本持平,长期随市场供需波动。

保障措施

  • 地方实施方案:各省需在2025年底前制定具体方案,因地制宜推进。

  • 政策协同

    • 绿证收益与机制电量互斥,避免重复补贴;

    • 禁止将储能配置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前置条件,优化开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