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职责原则
简单的说,单一职责原则就是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结合之前提到的策略模式,在策略模式中,底层具体算法实现类就应该满足单一职责原则。原则核心就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了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设计的脆弱,当发生变化是,设计会遭到意想不到的破坏。如果想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要尽可能的遵守单一职责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
开放封闭原则从字面上来讲就是部分开放,部分封闭。开放的部分是指对扩展开放,这样可以灵活应对需求的修改。封闭的部分是指对修改关闭,这样可以实现根据需求修改时不会对既有功能造成影响。
接口隔离原则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简单的说调用者只能访问它自己的方法,不能访问到不应该访问的方法。
里氏替换原则
一个软件实体如果使用的是一个父类的话,那么一定适用于其子类,而且它察觉不出父类对象和子类对象的区别。也就是说在软件里面,把父类都替换成它的子类,程序的行为没有变化。简单的说就是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他们的父类型。当子类可以替换掉父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父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子类也能够在父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由于子类型的可替换性才使得使用父类类型的模块在无需修改的情况下就可以扩展。
依赖倒转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而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简单的说就是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这样就降低了客户端与实现的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