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linux权限问题Permission denied

关于linux权限问题Permission denied.

Linux系统中,每个文件的权限默认是由创建它的使用者所指定的。而且权限不随文件环境的改变而变化。换言之,你从别的地方复制、下载、接受过来的文件权限与它原始的权限保持一致

当新的操作者的权限低于文件默认的权限时,文件是没有办法运行的。当试图运行文件夹中的某个文件时,由于权限原因,文件被拒绝执行。系统提示:Permission denied.

如果有N多个文件,或者文件夹,如何批量修改呢?答案是使用chmod -R 777 [FolderName](中括号里是你的文件夹名,实际输入不包括中括号)。这样这个文件夹,及其文件夹中的所有文件就都变成可读写、可执行的了。

例如: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想要执行redis-port命令,但是执行的时候提示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所以对应的redis-port提示没有该文件的执行权限,于是执行chmod命令: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执行之后该文件会变成绿色,也就是变成可读写、可执行的了: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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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blog.csdn.net/fragrant_no1/article/details/8778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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