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符和命名规则

标识符:

       JAVA对各种变量、方法和类等要素命名时使用的字符序列成为标识符。

       技巧:凡是自己可以起名字的地方都叫标识符。

定义合法标识符规则:

       1.由26个英文字母大小写,0-9,_或$组成

       2.数字不可以开头。

       3.不可以使用关键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关键字和保留字

       4.Java中严格区分大小写,长度无限制。

       5.标识符不能包含空格。

示例:miles,Test,a++,--a,4#R,$4,#44,apps,class,public,int,x,y,radius

命名规范:

包名: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字母都小写:xxxyyyzzz

类名、接口名:多单词组成时,所有单词的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变量名、方法名:多单词组成时,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小写,第二个单词开始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xxxYyyZzz

常量名:所有字母都大写。多单词时每个单词用下划线连接:XXX_YYY_ZZZ

注意1:在起名字时,为了提高阅读性,要尽量有意义,“见名知意”。

注意2:java采用unicode字符集,因此标识符也可以使用汉字声明,但是不建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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