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方法重写

一、方法重写
定义:在子类中可根据需要对从父类中继承来的方法进行改造,也称为方法的重置、覆盖。执行时,子类方法将覆盖父类的方法。
要求:1)重写方法必须和重写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称,参数列 表。 2)重写方法返回值类型不能大于被重写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3)重写方法使用的访问权限不能小于被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
( 子类不能重写父类中声明private权限的方法)
4)子类方法抛出的异常不能大于父类被重写方法的异常。
注意:子父类中同名的方法(非重写)须同时为static的,或同时为非static的。
二、关键字 super
使用super来调用父类中指定操作:
1)super可用于访问父类中定义的属性;
2)super调用父类中定义的成员方法;
3)super用于在子类构造器中调用父类的构造器;
注意:子父类出现同名成员时,用super区分;
super的追溯不仅限于直接父类;
super和this的用法很像,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父类的内存空间的标识。
三、访问修饰符
1、private、protected、public 置于类的成员定义前,用来限定对象对该类对象成员的访问权限。
2、对于class的权限修饰,只可以用public和default。
public 类可以在任何地方被访问;
deafult类只可以被同一个包内部的类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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