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

证券交易所的运行系统包括:
交易系统,主要作用是组织证券交易;
结算系统,为证券交易提供清算、交收和过户;
信息系统,实时发布每日证券交易的行情信息和市场信息;
监察系统,负责证券交易所对市场进行实时监控职责。

一、证券交易的程序步骤及作用:
1、开户
投资者欲进行证券交易,首先要开设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上交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深交所实行托管券商制度。
2、委托
开户后,投资者就可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证券委托卖
按委托价格分,委托指令有市价委托和现价委托(我国目前采用)两种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委托人有权变更和撤消委托,冻结的资金或证券及时解冻。而一旦竞价成交,买卖即到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单。
3、竞价成交
竞价成交按照一定的竞争规则进行,其核心内容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在买进证券时,较高的买进价格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价格申报;卖出证券时,较低的买出价格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价格申报。时间优先原则要求当存在若干相同价格申报时,应当由最早提出该价格申报的一方成交。即同价位申报,按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证券交易所有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前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开盘后的交易时间里采用连续竞价方式。
4、清算、交割、过户
清算是为了减少证券和价款的交割数量,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对每一营业日成交的证券与价款分别与以轧抵,计算证券和资金的应收或应付净额的处理过程。通过对同一证券经纪上的同一种证券的买与卖进行冲抵清算,确定应当交割的证券数量和价款数额,以便于按照“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证券和价款的交割。

参考: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证券交易所的运作系统

猜你喜欢

转载自blog.csdn.net/yzpbright/article/details/807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