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规定”,三所互联网法院,区块链存证的春天到了

9 月 7 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认了区块链存证在互联网案件举证中的法律效力。

9 月 9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这是继去年杭州互联网法院后,中国设立的第二所互联网法院,第三所——广州市互联网法院也将于本月挂牌收案。这也意味着,在法律护航、互联网法院渐增的形势下,区块链存证将能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使用。

区块链具备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的特征,天然适用于电子数据如电子合同、交易、行为数据、专利、版权、图像、邮件等的固证取证;比起传统的公证处固证来,成本也更低。

那区块链对互联网法院又有哪些益处呢?互联网法院是集中受理辖区内互联网一审案件的法院,实行网络化审制,也就是案件当事人不用去法院,可在线办理全部或部分诉讼环节。为应对互联网违法犯罪率渐长、线上审判形式的挑战,互联网法院正在探索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提升审理效率和质量。

因此,杭州互联网法院在 6 月份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案一审宣判时,支持原告(杭州某文化公司)采用区块链作为存证方式,认定了对应的侵权(著作权)事实。

那么区块链具体是怎么存证的呢?

据报道,杭州某文化公司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保全网(由联盟链 Factom公证通提供技术支撑),对侵权网页进行了抓取、源码识别,并将其和调用日志等数据一件打包,计算成哈希值(可理解为对数据进行压缩后产生的随机固定字长数据值)上传至 Factom 和比特币区块链中作为证据保存。该文化公司在提交证据时,只需用哈希值在区块链中搜索,并用私钥解锁交易就能查看区块链中存放的内容及生成时间。 这主要采用了区块链不可篡改的技术特征。

这一判例出来后,区块链存证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也引发了人们的讨论。但现在我们已经能看到答案。

最高法《规定》第十一条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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