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六大原则6—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
定义: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外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也就是说,一个软件实体应该通过扩展来实现变化,而不是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问题由来:在软件的生命周期内,因为需求变化、系统升级或维护等原因需要对软件原有代码进行修改时,可能会给旧代码中引入错误,也可能会使我们不得不对整个功能进行重构,并且需要原有代码经过回归测试。

解决方案:当软件需要变化时,尽量通过扩展软件实体的行为来实现变化,而不是通过修改已有的代码来实现变化。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基础的设计原则,它指导我们如何建立稳定灵活的系统。但是,我感觉开闭原则可能是设计模式六项原则中定义最模糊的一个,到底如何才能做到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并没有明确的告诉我们。

以下我参考了写得比较精彩的博文中的观点:

    其实,我们遵循设计模式前面5大原则,以及使用23种设计模式的目的就是遵循开闭原则。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对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好了,设计出的软件自然是符合开闭原则的,这个开闭原则更像是前面五项原则遵守程度的“平均得分”,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好,平均分自然就高,说明软件设计开闭原则遵守的好;如果前面5项原则遵守的不好,则说明开闭原则遵守的不好。

         开闭原则无非就是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因为抽象灵活性好,适应性广,只要抽象的合理,可以基本保持软件架构的稳定。而软件中易变的细节,我们用从抽象派生的实现类来进行扩展,当软件需要发生变化时,我们只需要根据需求重新派生一个实现类来扩展就可以了。当然前提是我们的抽象要合理,要对需求的变更有前瞻性和预见性才行。

         说到这里,再回想一下前面说的5项原则,恰恰是告诉我们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的注意事项而已:单一职责原则告诉我们实现类要职责单一;里氏替换原则告诉我们不要破坏继承体系;依赖倒置原则告诉我们要面向接口编程;接口隔离原则告诉我们在设计接口的时候要精简单一;迪米特法则告诉我们要降低耦合。而开闭原则是总纲,他告诉我们要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最后说明一下如何去遵守这六个原则。对这六个原则的遵守并不是是和否的问题,而是多和少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一般不会说有没有遵守,而是说遵守程度的多少。任何事都是过犹不及,设计模式的六个设计原则也是一样,制定这六个原则的目的并不是要我们刻板的遵守他们,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对他们的遵守程度只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就算是良好的设计。

      至此,设计模式的六大原则就写完了。写出来的目的一方面是对这六项原则系统地整理一下,另一方面也与广大的网友分享。因为设计模式的确非常重要。以下是前面5项设计原则的链接: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1—单一职责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2—里氏替换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3—依赖倒置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4—接口隔离原则

设计模式六大原则5—迪米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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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aijuans2.iteye.com/blog/162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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