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的6大基本原则

一.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SRP):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的相应职责,或者可以定义为:就一个类而言,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单一职责原则是最简单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它用于控制类的粒度大小。

       单一职责原则是实现高内聚、低耦合的指导方针,它是最简单但又最难运用的原则,需要设计人员发现类的不同职责并将其分离,而发现类的多重职责需要设计人员具有较强的分析设计能力和相关实践经验。

二.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即软件实体应尽量在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在开闭原则的定义中,软件实体可以指一个软件模块、一个由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或一个独立的类。抽象化是开闭原则的关键。

三.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父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在软件中将一个基类对象替换成它的子类对象,程序将不会产生任何错误和异常,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一个软件实体使用的是一个子类对象的话,那么它不一定能够使用基类对象。

      里氏代换原则是实现开闭原则的重要方式之一,由于使用基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子类对象,因此在程序中尽量使用基类类型来对对象进行定义,而在运行时再确定其子类类型,用子类对象来替换父类对象 

四.依赖倒置原则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当依赖于抽象。换言之,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五.接口隔离原则

     使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即客户端不应该依赖那些它不需要的接口;每一个接口应该承担一种相对独立的角色,不干不该干的事,该干的事都要干。

六.迪米特法则

    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迪米特法则可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使类与类之间保持松散的耦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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