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4000字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心得4000字: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咱们今天的分享人张清莹。今天和大家分享的内容是从第四章差序格局到第九章无讼。照例还是有一些说在前面的话,一个是我觉得关于《乡土中国》的阅读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于大家自己思维体系的反思,我们一直以来所认同和提倡和追求的“发展”和“创新”,“历史”和“未来”其实都是现代性内部的思维和逻辑,不断反思自己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是非常必要和非常有效的。另一个因为咱们是细读,所以希望大家在阅读的过程中尽可能“黏在”文本上,不要阐发太多,尽量能够在文本内部形成关于作者怎样表达清楚一件事情的逻辑。这其实我时刻提醒自己的一件事,很多时候我经常读着读着思维就发散了,甚至我的分享也是这个风格,这某种程度上是好事,因为它说明你读到的知识进入到了你自己的知识体系里,但另一方面,如果不能首先做好“黏在”文本上,那当发散出的讨论把你引向更复杂的场域的时候你往往是没有办法处理的。与大家共勉吧。

那让我们进入到这次的文本。这次的阅读段落还是比较规整的,主要从所谓“自我主义”的概念出发讨论乡土社会中的一些共性特征。首先是差序格局。在一开始作者提出了一种现象,就是中国人的“私”,说得更直白点是自私,是对自己家人好对所谓“外人”不好,因为第26页他说“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在这里作者有一个叙述前提是“西方人不这样”,或许真的是像《舌尖上的中国》导演陈晓卿说的那样,东西方的差异从他们把小麦做成面包而我们把小麦变成了馒头和面条的时候就已经显现得比较明显了。不管怎样,作者并没有深入讨论和阐发西方人和东方人为什么不一样,而是集中讨论了在社会格局上东西方都有哪些不一样。我不知道大家都有没有过这样的困惑,小时候我妈妈脾气比较直,在外面因为鸡毛蒜皮经常和人吵架显得特别锱铢必较,但是她在家里对我的时候常常很大方地把好的东西都给我。那个时候我就会有一种道德困境,因为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善良”。所以我第一次读《乡土中国》的时候有一种特别豁然开朗的感觉,我发现原来传统的中国人都是这样的,对每一个都一样善良并不是咱们的标准,在这样的社会里根本没有“牺牲自己”一说,一定要在满足自己的基础上生活,而子女,被认为是自己生命的延续,也就是“自己”。我觉得这也就是费孝通先生说的“同心圆波纹”式的差序社会结构吧。费孝通先生说西方是团体格局的,而中国人是差序格局的,刚才举了一个差序格局的例子,再给大家讲一个关于团体格局的。我前两天看了一篇文章叫《设计为什么不一定能改变人们的生活》,和费孝通先生讲的“自扫门前雪”的例子对上了,很有意思,说的是纽约布鲁克林大桥公园从破败的工业区变成了世界上水准最高的公园之一,居然完全是靠社区组织完成的。他提到《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里提到的“民众自由集结的力量”概念,这和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完全不一样的。
另一个值得说的是在团体社会中,作者在第30页开头说“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界限问题其实是当下中国社会讨论得非常热的一个话题,网上经常有帖子吐槽父母管得太多,管学习管恋爱管结婚管生孩子,孩子认为父母错得离谱而父母总无可奈何于孩子的“不懂事”,这其实就是现代社会“团体”的价值观和乡土社会中“差序”价值观念的碰撞,因为在父母的观念中他们和孩子是没有界限的呀。我觉得其实现在很多人的现状是一方面啃老一方面又要求独立自由有界限,这其实是比较双重标准的一件事。
那咱们说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根据上一节作者提到的中国有着与西方的“团体社会”不同的“差序结构”社会,“差序”的特点也会伴随着相应的道德观念。在西方社会中,作者在第36页第三段说“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读后感,团体社会有共同的意志,在团体中人人平等,这导致了一个笼罩在团体之上和之外的神或者上帝的概念:这个上帝会对每一个人公道。也就是说,只有在西方两千年的一神教,也就是基督教的背景之下,我们才能去体会“团体社会”的确切含义。因为有基督教的上帝观念作为背景,每一对父母都是在替上帝抚养孩子,所以作者在第37页总第五段说“亲子间个别的和私人的联系在这里被否定了”。所以当这一整套关于独立、自由和平等的观念越来越广泛地进入中国当下社会的时候,这其实是一套被阉割了宗教话语体系的观念,绕来绕去只能在心理学的范围自说自话没有根基,这也是目前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与此不同的是,中国传统社会或者乡土社会是“自我中心”主义的,是由内及外的,道德的出发点就是“克己复礼”,说白了就是管好自己。而整套体系蔓延出去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这样的社会道德体系之中有作者向我们阐述了两条线路,一条是血缘亲属线,对应的是孝悌观念,另一条是朋友,匹配的是“忠信”二字,除此之外没有了,也就是第39页第10段说的“在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也就引出了费孝通先生认为孔子在阐述“仁”这个概念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他或许认为孔子在论语中让我们困惑的一些模糊的表述正是他自己的哲学困境,也就是40页第12段的“孔子的困难是在‘团体’组合并不坚强的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容易具体地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我的理解是这有点像我刚才所说的关于“善良”的定义困境,也就是基督教上的不分差序的“爱”的观念。
那让我们进入第六章,家族。在这一章开头作者和我们提了个醒,他说很多像是“差序”格局这样的创造的概念或者是一些引入的概念,都是为了引起陌生化的效果,甚至我们会在读到这个陌生概念的时候愣一下,这样会防止我们把新的概念和旧有概念混淆,而并不是大家经常吐槽“学者之间聊天不说人话”的那样。
这一章的重要概念是家族,用来对应的西方概念大概是“家庭(nuclearfamily)”。在家庭中夫妻关系是核心,家庭中只包括父母和孩子,人数可以很多但是架构比较简单,家庭的结构是单一性的,其随着子女长大成人建立新的家庭而随之扩大缩小。而家族包含着复杂的父系亲缘关系,结构复杂且包含了不同的角色。家族是一种生存方式,正如第48页第11段作者说“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所以我们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中国的婆媳矛盾其实也是现代性矛盾,现代社会中夫妻关系是核心,而传统社会中血缘家庭是核心,婆媳双方都觉得自己才是更近的人自然会出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费孝通先生提到,中国传统社会中是没有爱情的。我之前还专门研究过中国传统的爱情故事,里面的夫妻情深的其实特别罕见而且多出现在明清之后了,甚至“爱情”这个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否存在都是非常有争议的,归根到底夫妻之间的爱情还是反乡土的,有了爱情血缘关系的根基就会动摇,这是要出问题的。这也就引出了咱们第七章的内容,男女有别。在开头作者就提到“家族在中国的乡土社会里是一个事业社群,范式做事业的社群,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费孝通先生在这里谈到了乡土的夫妻关系但远远没有止于此,而是发散到了关于恋爱的本质和女性主义的问题上来,这条脉络是很厉害的。他提到了斯宾格勒的《西方陆沉沦》,这本书今天更多地被翻译为《西方的没落》,它是一本具有很强症候性的著作,很值得一看。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书提到了两种西方文化模式,一种是亚普罗式的,也就是太阳神阿波罗式的文化,另一种是浮士德式的。前一种代表的就是古希腊多神教的文化,也是柏拉图理想国时期的文化,就是追求形而上,追求理想而不得的西方古典精神。另一种是无限求索式的,是在某种线性的道路上不断地创造和变化甚至是发展的。作者认为中国乡土文化有点像西方古典式的文化,其本质当然不尽相同但总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
接下来是第八章《礼治秩序》。开篇作者说“普通常有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社会”。之前我带党课的时候同学们也就这个问题进行过很激烈的讨论,所以这个话题其实是很回应现实问题的。费孝通先生认为,法治的本质是“人依法而治”,人作为绝对的主体并没有在法治社会中屈居次等;而人治的本质是所谓的“不依法律的统治”,是礼治。费孝通先生首先反对的是西方自由主义,反对政治上的无政府主义和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他认为老子的“老死不相往来”作为某种乌托邦的理念并不适用与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国的传统社会并不是“无为而治”,而是依照“礼”来治国。其次,“礼”并不意味着单一的从善和道德的高标准,它包含着现代法律看起来相当残酷和所谓“不人性”的惩罚机制,而“礼”的具体内容,用我们今天说的话来讲是一套“常识系统”或者说“成见”。今天我们总说要摆脱成见,可在前现代社会中,成见和常识就是不可违背的法律。费孝通先生对于整体社会秩序的讨论其实已经是在政治哲学的脉络上尝试对中国传统社会进行梳理了。在讨论了整体的社会秩序之后,从律师这个职业身份入手,费孝通先生在第九章《无讼》中尝试讨论两种社会中律师的地位、律师的行为准则、违法和违礼的不同几个方面讨论中国传统社会的诉讼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体量变得异常庞大,我们已经不太可能拥有像亚里士多德或者达芬奇那样的“全才”,获得全领域的系统知识已经不再可能,我们每个人都在变得原子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是唯一需要系统了解法律的群体,我们对于“违法”的态度自然也发生了变化,甚至真相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相反,在传统社会中,每个人都知道所有的“礼”,如果不知道就是父母和先生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不知道所有礼数的人就是“坏人”,用精神分析的话语体系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把这一整套价值观内化成为了自己的行为和道德标准。在这样的内径下,费孝通先生尝试讨论现代化给乡村诉讼制度带来的冲击和实际的问题,就像我之前说的婆媳关系那样,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思维体系交流,是没有办法真正达成一致的。文|徐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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