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等价关系

9.5等价关系(Equivalence Relations)

定义:定义在集合A上的关系R是等价关系iff(当且仅当)R具有

  1. 自反性(reflexive)
  2. 对称性(symmetric)
  3. 传递性(transitive)
    这些利用图都易证
    想证明某个关系,也只需证明其具有这三种性质即可

等价类(Equivalence class)与划分(Partition)

设R是定义在集合A上的等价关系。与A中的一个元素a有关系的所有元素的集合叫做a的等价类,记作:[a]R.
如果b∈[a]R,那么b叫做这个等价类的代表元.
容易知道,一个等价类的任何元素都可以作为这个类的代表元.


lemma1.
对于定义在A上的等价关系R,以下几个描述等价:

  1. aRb
  2. [a] = [b]
  3. [a]∩[b] = ∅

lemma2.
设R是定义在A上的等价关系,那么R的所有等价类构成了A的划分/商集。反之,给定集合A的划分{Ai|i∈I},那么存在一个等价关系R,它以集合Ai(i∈I)作为它的所有等价类.

利用逆否式(Contrapositive)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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