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阅读——祭祀圈与社会组织 -彰化平原聚落发展模式的探讨

祭祀圈与社会组织

——彰化平原聚落发展模式的探讨

本文根据对台前宗教活动和村庄组织的田野资料、文献,就祭祀圈概念和彰化平原聚落发展模式进行研究,探讨宗教、社会组织、宗族、人群和低于组织的相互关系、宗教活动对聚落和城市形成的影响。

一、濁大流域的开发与垦殖

地域:台湾濁大流域
村庙和宗祠都是具体的而且现在还可以在聚落中找到的社会组织。
台湾:禁海令、清初治台政策,影响了当时的移民形态,造成了不同人群不均衡的势力分布。
荷兰人时期:出现垦首,佃户业主、现佃户三种阶层;
康熙中叶:汉人开始在彰化平原引水辟地从事垦殖,水田耕作的新技术改变了台湾的经济形态,也为汉人定居打下了基础。
早期汉人聚落依据生态环境自然排列,位置大体与原有番社相近,由于濁大流域改道使得彰化平原两个聚落疏密不同,分为北部的散村和南部集村两种。

二、人群、姓氏与宗族

台湾汉人移民由于足迹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闽籍的福佬系和粤籍的客家系,更细一步,福佬系分为漳州、泉州,方言稍异的兴华与福州;客家系可分出惠州、嘉应州、潮州和福建汀州等小群。由于客家系人数较少,一般都分为漳泉客三个你同的人群。这种区分在早期的台湾社会尤其重要。
1.彰化平缓汉人以泉州人居多,集中在北部和西部
漳州人除彰化市外,集中在员林以下靠山乡镇;
客家人在员林、埔心、永靖三地,以足迹潮州最多。
2.台湾中部在地理上与福建距离最近,因此由港口到台湾的移民以泉州人为多;
客家人逐渐集中到以永靖和埔心为中心的三角地带
为抵抗泉州人的压倒优势,客家人和漳州人两个人群结合成联合阵线而有七十二庄的组织。
3.人群和祖籍是早期移民结合的基础,也是地缘组织的依据。一方面它给移民社会在新环境中一个共有的认同,在另一方面共同的方言与习俗提供了新社会的生活内容。作为人群和足迹具体的表征除语言外便是不同人群奉祀的土祭神,通过移民将从故乡携带的保护神在新土地上供奉起来作为文化延续的象征,也成为新社区的标志。宗族成为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这点在闽粤农村尤其重要。同时宗族的形成必须配合其他社会与经济条件,再经过一长时期的繁殖初具规模。
4.现在台湾的村庄以杂兴村居多,宗族并不发达。但也不能就此否认血缘关系在台湾汉人社会组织中的重要性,相反的,认为在汉文化的传统中,血缘和宗族仍然是人际关系的基石。
台湾汉人姓氏调查研究的最大缺点就是未能将姓氏和祖籍两种因素结合。
5.台湾的地缘性的村庙比血源性的宗祠出现更早-竹山十二宗族中有一半并非建立在纯血缘的基础上,而是在同一地区的同姓垦民为了团结和抵抗外来侵略共同建立祭祀公业。
6.宗族的形成需要长时间的繁殖、配合经济和其他社会条件才能出现。祖先地位的确定不但和财产权有关,同时需要经过一番“争夺”和“晋升”,结果并不是单姓的神主而是多姓“公妈牌”,这无疑妨碍世系群和氏族地位的巩固与发展。
7.纯粹单姓的村落在台湾几乎没有,一姓占多数的村庄到有不少,以南部的集村为多。
但以宗族为聚落组织中心的村庄历史上可能存在但目前无法找出这种迹象。
将氏族和地域结合,相辅相成的团体是汉人移民在新环境中一种很合理的安排,而地域组织的重心也就转移到了地域性的村庙了。

三、宗教与社会组织

萧公权-多姓村中村庙成为地方组织的重心,同时具备与宗祠在单姓村中所负的任务与功能。
Brim-描述村庙作为“联村”组织(Village Alliance)宗教、政治、社会活动中心成为联村构成的约或乡的中枢和象征。
祭祀圈-寺庙建立的历史、社会背景、宗教活动与社会生活连接。
1.王世庆-用主祭神的信仰来分别人群,更以不同主祭神及其庙宇组织和宗教活动来看不同聚落在同一地域中的从属关系。
将共同祭祀一主祭神的地域称为信仰圈。
2.台湾宗教建立分三期
(1)草创时期-垦民供奉自原籍携带来保护神的香火或神像
(2)聚落构成时期-开拓新地,遍建土地庙
(3)叽萝发展时期-地方发展后逐渐成街肆,职业分化,因而各种专业神如文昌、关帝庙依次出现
3.土地神是聚落中层次最低却又最普遍的地域神,台湾有“田头田尾土地公”
不同人群在渡海时期携带不同故土的保护神,在台湾成为不同人群的主神,如:
在这里插入图片描述奉祀各种“王爷”的庙宇也属泉州人多,王爷一词有时也泛指一般神明,只是由瘟神演变出来的冠兴王爷多为泉州人奉祀。
4.泉州人普遍供奉官印,但由于家家户户厅堂供奉难以突触其地方属性,因此在普遍民间信仰中为另一位女神-妈祖所代替。
5.台湾至今称聚落为庄。庄的“工作定义”:一个共同祭祀单位的聚落。
庄通常由一个聚落居民“共有”的村庙,作为这种聚落的活动中心。

四、祭祀圈模式

祭祀圈的概念以庄为基础,配合不同人群的主神和地方神建立一个祭祀圈并发展。
1.祭祀圈是以主神为经而以宗教活动为主建立在地域组织上的模式,方格总的主神是局限于聚落中某一部分人共同祭祀的主神。最常见的王爷和妈祖代表村庙的主神。
2.祖先神为共同姓氏的族人奉祀在宗祠中,也是限于某一群人的“主神”,因此也在祭祀圈中,成为某一单姓村聚落中的主神。
前文提及的土地公是最普遍的地域神,台湾农村常见的小祠是应公庙,应公庙-有求必应的神明,其实乃是无主的孤军野鬼,因为台湾动乱不定,尤多“罗汉脚”所以无主枯骨特多。
3.结合聚落成为一祭祀单位-庄,在一个聚落中又可以分为更小的地域单位-角头,每一角头又有一共同主神。
庄上可由“会庄”的联盟组织,妈祖通常会成为庄庙的主神,其他代表人群的主神也可能成为联盟的主神。
4.三个层次:以往的庄-村、里
角头-邻
会庄结合一连串的庄成为以后的“乡”
王爷是贯穿着三个层次的主神,它可能出现在角头的小庙或寺庙中,也可能晋升为村落联盟的主神
5.宗教活动维系村庙和地方组织的关系,最普遍的是俗称“拜拜”杀猪公祭神的千秋祭典-主神的“圣诞”
以及 数年一度的建醮祭典-每一个庄成为一单位参加,主神寻境时莅临每一单位
主神的来源是分火-建立一种松弛的主从关系,需要过一段时期重新加强这个关系
6.两种组织和活动
单姓戏:在宗教祭典中以同姓关系组织参与演戏谢神
神明会:以某一神明信徒组成的会社,通常负数在寺庙中成为一祭祖单位参与该寺庙的大祭典。
由主神的从属关系反映村庙的地位,从而探讨(1)地域组织、社会结构的分析 (2)史的分析
祭祀圈不仅当做宗教信仰地域,而是宗教活动与组织的整个范畴,称为“Religious Sphere”
7.彰化成和鹿港:彰化平原最早的街市 演变后期泉州人在鹿港占优势,漳泉二群则在彰化平分秋色。
8.主神的分布于人群占据的地区大致相仿,这说明以主神作为追寻人群指标的可靠性,由寺庙建立年代所提供的部分史实与文献大致吻合。
这部分要明确宗族在过去地域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乡镇制度建立后所发生的的作用。

小结

寺庙和墟城一样吸引地方居民,两者对乡民社会具有同等重要性,并且可以结合成为地方组织和活动的中心。
台湾因生态环境不同,社会、文化条件的交错影响,墟城未能成为地方种树。而经济作物、交通建设比中国大陆农村引入的早,也影响了城市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本文人为村庙制度在台湾也许可以代替墟城成为农村地方中枢,依据聚落展开。
祭祀圈模式中的联庄庙、村庄庙和角头庙的阶层性关系体现寺庙的阶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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