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转谈记录,不同认知出发//心之所向,素履以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来看看,什么才是《人间清醒》?”@罗翔说刑法

经常会有人问我2020年你有那些成就,我知道他所希望听到的答案,成为一名UP主,拥有了众多的粉丝,如果让我去寻求解释的话,那只是回声了,

民众对正义的渴望就像江河一样,但是它需要在堤坝之间,要通过法治的堤坝,让这个汹涌的民意,到达它该到达的地方,我们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但完美的⚪是存在的,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2020印象中,是当时B站的工作人员给我打了个电话,希望我在B站设个账户,我觉得也好。

我并不能够完全解释这一切,当然人又喜欢去解释你周遭的一切,我们希望我们的生活能够在一种体系化的思维视野中,所以我尝试去解释,我只能说也许我的视频,打动了民众心中对正义和公平的渴望,人其实不可能真正地感动别人,人只可能自己感动自己,只是因为这个视频的那些内容吸引了这些年轻人他们的心,他们自己被他们自己对公平和正义的渴望所感动,与其说是我感动了他们,不如说他们是被他们自己那种依然对正义的渴望所感动。

对有些人而言,网红可能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对我个人而言,网红是一个中性的词汇,因为人的身上是有许许多多的标签,我们无法用一个标签去定义一个人,柏拉图在《理想国》所说的什么叫Good(好)什么叫好?所谓好,就说这个行为本身就说对的,而且它通常都能带来好的结果,什么是好的医生,好的医生一定是医术高超,那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他可能带来的附随后果就说得名得利,如果一个医生把附随后果作为他的职业追求,慢慢地即便他名利双收,那已经不再是一个好医生了,网红如果我们把它理解为一个中性的词,那么它有没有这个职业,所应该去做的事情,当然也许它会带来附随的后果,得到名声,获得利益。但是你不能够把这个附随后果作为它的目的性追求,在我个人认为,我拥有了我自己不敢想象的,也不配拥有的一些影响力,这确实是我从来没有想过的,我一直觉得是不配拥有的,我所能希望去做的一些事情,就说不要滥用你的影响力能够让你的影响力在正常的渠道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我有的时候在反省自己,对热点案件解读,是不是在消耗热点,什么叫做好,这个世界有没有Good,至少柏拉图的《理想国》提醒我,好的东西它行为本身就是好的,而且通常它还能带来好的附随后果,所那对·以一个热点案件,能够促进法治理念的传播,那对热点案件进行解读,何乐不为,但是在解读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去剥削他人,不要去利用他人的痛苦,不要去只是为了追逐名利,用附随后果而吞掉了你本来的追求。

提醒同学注意,法律永远不能超越社会常识的限制,千万不要带着法律人的傲慢,这种傲慢在我看来,其实只是不学无术的一种体现。

人是目的,而不是纯粹的手段,而且当你在解读这个热点的时候,你只是抽象出一种普遍性的现象,对于这种普遍性的现象,我们应该如何通过法律去应对,同时你要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也许我们的解读是错的,也许我们的解读是带着我们的偏见,虽然我是法律专业人士,当然这种专业人士,我只是站在当时的背景下,做出的这样一个解读,而这个解读是有限的,这个解读是有可能错误的,要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

人都是会犯错的,所以就是永远要接受我们所有的看法都是在偏见之中,我们的一生都是像苏格拉底所说的走出那个偏见的洞穴,甚至包括我们带着一种,追逐法治理念的这样一个初衷,去对这些事情进行剖析,也许也会事与愿违,我们不可能做到彻底的理性,做到彻底的公正,如果你抱着这样一种态度,去解决任何一个案件,去分析任何一个案件,那是一个不可承受之重。

儿时的很多观念是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把这个世界想的太简单了,对人对事都过于地单一化,但其实不是这样地,因为每个人都很复杂,我是一个复杂的人,我是一个时常内心有幽暗,我是一个不断要跟内心幽暗做斗争的人,人心隐藏着对整个世界的败坏,因为你只要深夜深处,去反省一下你的内心,你会发现你的内心,它总是有幽暗的成分,如果没有道德没有法律,你内心的幽暗就会彻底被释放,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它也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丹,社会问题需要很多东西的解决,需要道德,因为道德主要是一种自律,而法律是一种他律,法律它只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只是一种维护秩序的外在力量。

历史的经验提供给我们的,人类的文明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可能真的是火山口上的一层薄砂,轻轻一捅就破了,我们终其一生要防止的就是火山喷薄而出的这种无序。但是人类历史充满着这种野蛮对文明的战胜。充满着这种无序,这不是悲观,这是现实性的勇敢,我只能做好我当下该做的事情。做好今天的那层薄砂的加固工作,接受未来的不可预期,我们决定不了明天,但是我们可以决定好今天,我们做好今天该做的事情。

道德不是用来教的,道德是用来做的,如果我们说的我们自己都做不到,那学生会在你身上看到一个巨大的虚伪,伪善,他们会产生一种理想的幻灭感,真正能够影响你身边学生的,不仅是言传,更重要是身教。

法律不追求最优结果,只最求次优结果,人类最善良的愿望可能将人类带入地狱

法治在我个人看来,它就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法治,它其实是拒绝最优选择,法治,它强调的是次优选择,或者最不坏的选择。

因为人总是喜欢追求最优选择,但是追求最优选择的后果,往往是事与愿违。

往往是那些善良的愿望,把人类带入了人间地狱。

 但是民众的深处,他有一种对最优选择的一种追求,这就天然会有一种差距,法治强调程序的正义,法治是通过程序正义,去追求实体正义,但是我们朴素的正义感,是想跳出程序正义,去追求实体正义,我们总是想去追求那种最优选择,

但是人类的经验和历史不断地告诉我们追求最优选择地初衷,最后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

我说过我们法律人,真正意义上他是双向不讨喜,一方面我们尊重民意,我们要倾听民意,但我们要超越民众的偏见,我们认为民众对正义的渴望,就像江河一样,但是它需要在堤坝之间,要通过法治的堤坝,让这个汹涌的民意到达它该到达的地方,而不至于泛滥成灾,我们的立法机关,也有一些良好的回应。

比如,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今天看见新闻 下调到12岁

性同意年龄的上调,增加了滥用信任地位型性侵罪

再如冒名顶替的案件,我觉得这些都是非常好的法律界和民众的一些互动。

我想提醒我自己的,就是认识你自己,所以2020年,我重读了,奥古斯丁的《忏悔录》,重读了帕斯卡尔的《思想录》,重读了苏格拉底的《申辩篇》,最近读的是索维尔的《知识分子与社会》。它再次提醒我们,人始终要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性。

有人因为你的课程选择了法律,因为你的话语,重新感到了继续前进的力量,其实自己所起的作用肯定是很小的,只不过在诸多的合力中,你贡献了一份力量,让你感到,自己还是在做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经常会有人会问我,2020年你有哪些成就,我知道他所希望听到的答案,就是成为B站的Up主,拥有众多的粉丝,但是我觉得这可能不叫成就,因为只是被命运所砸中了而已,人这一生自己能决定的也许只有5%,有95%是你决定不了的,你的努力也许只是那5%的一个支点,撬动了那95%的命运,但是你不要把所有的功劳归根于你自己,你飞得越高,你要注意有一根线是牵着你的,像气球一样,如果你说我太厉害了,我没有必要受这个线的约束,最后你会爆炸的。

因此你要感恩你生命中所拥有的一切,我理想中的成就,就是做一个好的老师,教好法律,传播法治理念,让每个人意识到,自己内心是有幽暗的成分的。我们需要把我们内心的幽暗给封锁,让我们内心幽暗的火山,不至于随时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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