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风险管理 合同理念(三)预防与救济并重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五)

学习合同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的心得体会以及知识点的整理,方便我自己查找,也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交流。
本节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预防与救济并重 ——

1.救济即救火

问题1.扁鹊三兄弟谁的医术高明?
A.扁鹊的大哥,可以为病人预防疾病。
B.扁鹊的二哥,可以在疾病初期发现并治疗。
C.扁鹊本人,可以在病入膏肓时进行治疗。

正确答案:A

在风险管理中,我们应该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而事后救济,在我们看来虽然相比之下并没有那么重要,但是也万万不可忽视。当已经进入诉讼仲裁阶段,如果救济妥当,还会去挽回一部分损失。

实例:合同约定,甲公司在政府招拍挂程序中取得乙公司目前所使用的划拨土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拆除乙公司的房屋,进而开发房地产。甲公司开发建造的房屋的附一层、正一层,扣除安置丙公司的房屋面积之外,全部归乙公司;正二层的房屋,扣除安置丁公司的以外,其余全部以45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出售给乙公司。后政府组织招拍挂,甲公司竞拍成功,但因各方面的原因,甲公司未按照《成交 确认书》的要求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进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也未进行开发,双方发生纠纷。

原告起诉: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起诉金额超过2亿。
法院立案: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
被告答辩: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与房屋买卖合 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因甲公司未取得拆迁 许可证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而 不成立。
法院采取了被告的抗辩。
法院判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判决金额3500万。

虽然上述案件中,依然是有赔偿,但是相比于2个多亿的预期,降低了很多,这就是救济的原则:公力救济少输就是赢。

2.预防获主动

预防的作用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做好预防,刻意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
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未来可能有的风险,比如租赁过程中,承租人改变,虽然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但是在现实中,由于多种因素还是会有可能产生较大的风险和损失。这样的情况,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很显然效用就不大了,事前预防就可以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加上一些规避风险的条款,比如“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更换。”“若承租人更换,则原承租人须成为担保人,因承租人更换所造成的损失,有担保人承担。”等类似的条款。

这就是预防法学与治疗法学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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