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事件让我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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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特平托车案

1971年的时候,福特汽车公司生产一款车叫平托车(pinto),这个车小巧,耗油量也低,卖的特别便宜,只卖2000美元一辆。很显然,这是为了对抗当时德国车和日本车在美国市场的攻势,这是福特汽车公司的一次绝地反击,是一款战略型的产品。

这款车投放市场反应不错,但是要知道,所有的新车型遇到的考验,可不仅仅是客户满意度价格这些事,更重要的一个事,是你的交通事故率,平托车在这方面的表现还是不错的,因为从1971年到1977年发生的恶性交通事故是500起,同时期推出的同类车型一共是五款,在交通事故率的表现上,平托车是第三名,正好处于中游水平,这是一份交代的过去的一份答卷。但是平托车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它的油箱设计问题,和其他车有一点不一样。其他车油箱都是放在后轴承的上面,而平托车是放在下面的,这会带来一个什么问题呢?带来的问题就是这款车存在一个安全隐患,一旦后车追尾,容易引发油箱的爆裂,甚至是爆炸。

1972年的某天,高速公路上,13岁的理查德•格林萧乘坐邻居驾驶的一辆福特平托(Ford Pinto)牌汽车回家。正常行驶的汽车突然减速,停止,被后车追尾。被撞后,油箱爆炸,汽油外溢,引起车身进一步起火、爆炸。驾车的女司机当场死亡,小格林萧严重烧伤面积达90%,不幸地失去了鼻子、左耳和大部分左手。自这次事故之后的6年里,小格林萧先后接受了60多次手术治疗以修补被毁坏的面容和其他损伤。

原告律师向福特汽车公司提起了诉讼。他们指出该次事故是由于汽车的设计错误所致。由于油箱安装在车辆的后座下部,距离离合器只有8厘米多一点,一旦有中等强度的碰撞就能引起爆炸。这一点在法庭质证的过程中基本没有异议。

原告律师依据审判前的调查,向陪审团出示了下列证据:福特公司在Pinto车型设计期间曾经进行过一系列的碰撞试验,其中的一部分还留有影像资料。试验清晰地表明,如果发生碰撞,汽车内部会充满从爆炸油箱流出的汽油。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给陪审团放映了一段影像,这给陪审团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紧接着,原告方又提供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在第一批Pinto车投放市场之前,福特公司的两名工程师曾经明确地提出过要在油箱内安装防震的保护装置,每辆车因此需要增加11美元的成本。但福特公司经过计算后做出的决定是不安装该附加装置,至少在两年之内不这么做。他们是这样算帐的:如果要生产1,100万辆家用轿车和150万辆卡车,那么增加该附加装置导致的成本为1亿3,750万美元。而假设充其量有180辆Pinto车的车主因事故而导致死亡,另外180位被烧伤,2,100辆汽车被烧毁。依据当时的普遍判例,福特公司将可能赔偿每个死者20万美元,每位烧伤者67,000美元,每辆汽车损失700美元。那么,在不安装附加安全设施的情况下,可能的最大支出仅为4,953万美元。对比安装油箱保护装置所要花费的1亿3,750万美元,福特公司决定采取了省钱的方法。

这一证据的披露显然激怒了陪审团。在诉讼后的一次采访中,一名陪审团成员讲述了陪审团是如何将惩罚性赔偿定为1.25亿美元的。由于不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的决定,福特公司节省了将近1亿美元的成本。原告律师正是基于这一证据和计算提出了1亿美元的赔偿请求,而陪审团认为即使给予这一数额的赔偿也并不意味着对福特汽车公司无视消费者生命安全的惩罚。所以陪审团要求在节省的总额中加上2,500万美元,后面的这一数额才是真正具有了罚款的性质。

不作恶英语:Don’t be evil

过去为Google的企业座右铭口号,已不在经营准则中,有时会错误地写成“Do no evil”。Google员工保罗·布克海特在2000年年初的有关企业价值观会议上第一个建议采用此口号,或是2001年提出,也可能是由另一Google工程师阿米特帕特尔于1999年提出。布赫海特,Gmail的创造者,曾说过:

“想做的是一种,一旦推出,就很难再割舍的东西”(英语:wanted something that, once you put it in there, would be hard to take out),并曾说:“这也多少影射了许多其他公司,特别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在那时,我们看来,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是在掠夺用户。”(英语:also a bit of a jab at a lot of the other companies, especially our competitors, who at the time, in our opinion, were kind of exploiting the users to some ex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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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这是Google的经营理念之一。Google 2004年的首次公开募股招股书(又名“S-1”),(Google创始人的一封信,后来被称为“不作恶宣言”):

“不要作恶。我们坚信,作为一个为世界做好事的公司,从长远来看,我们会得到更好的回馈-即使我们放弃一些短期收益。”(英语:Don’t be evil. We believe strongly that in the long term, we will be better served […] — by a company that does good things for the world even if we forgo some short term gains

现在很多公司有“道德守则”来规范他们的行为,Google声称“不作恶”已经成为他们的身份和他们自称的核心价值观念的核心支柱之一。“不作恶”组成了Google核心价值观的第六点:

“做正确的事:不作恶。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诚实和正直。我们的经营做法无可非议。我们做好事来赚钱。(英语:Do the right thing: don’t be evil. Honesty and Integrity in all we do. Our business practices are beyond reproach. We make money by doing good things)”
对Google的批评中通常会提到“不作恶”

滴滴,百度和福特公司,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毕竟在滚滚而来的资本面前,在所谓“改变世界的科技”面前,一条人命算什么。

而我们最痛苦的是,面对这份丑恶与肮脏,我们无法改变。

会不会有下一个因滴滴香消玉殒的姑娘?我可以非常明确地说,肯定还会有。

会不会有下一个因滴滴而人神共愤的事件?我可以非常明确地说,肯定还会有。

但滴滴会不会就因此倒下,成为商业历史中一粒来去匆匆的尘埃?

我也可以明确地说,肯定不会有。

马克思说过: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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